秦許越是這樣,就越是證明瞭王第心底的猜測。是的,那個人像他,或者說,那個人就是他。王第忽然意識到,秦許夢到的那個人原來就是自己。
王第有一枚祖母綠的耳環。那是他祖母留下的遺物,算是傳家的古董。耳環本來有一對,在漫長的歲月裡,失去了一隻,而且僅存的那隻上面小的寶石也損壞了。王第的祖父找了很久,才找到了一顆質地差不多的配上去,可是顏色卻沒有大的那顆綠,迎著太陽看,會有一些微黃。
秦許是不可能知道這枚耳環的。不光是秦許,祖父母都去世以後,除了他的父母,幾乎沒有人知道。那枚耳環他只戴過一次,就是在祖母去世的那年,他拿著耳環,打了第一個耳洞,之後他一直珍藏著,從來沒有在人前戴過。
秦許卻清楚地描繪出了那枚耳環。彷彿真的在陽光下親眼見過一樣。不會有別的解釋了,秦許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秦許在三年前,夢見了海邊戴著祖母綠耳環的自己。在夢裡,她愛上了他,因為他的帥和完美。哈哈。
王第覺得自己是不是瘋了。剛剛好像世界末日那樣的難過,一晃眼就過去了。他這會兒卻有點兒高興。不,其實不只一點兒。他簡直開心得要死。
王第相信世界上有很多事是科學道理解釋不通的。冥冥之中,有那麼一隻巨手,把渺小的人類撥來轉去。這只巨手,將他的影像投射在秦許三年前的夢裡,然後又推搡著秦許,提前兩年完成了中學的學業,到文大籃球場與他相遇。
一切都對上了。王第一直想不通,那麼可愛軟萌的秦許怎麼會剛剛來文大,就敢大言不慚地冒充是自己的妹妹。秦許不認識他,也不是他的粉絲,可是卻在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就彷彿認定了他似的。如果秦許之前在夢裡見過他,而且對他這個夢中人一見傾心的話,一切就說得通了。
夢中人,一開始的時候他覺得這個詞真惡心,簡直在侮辱他的智商。可是現在,發現自己就是秦許的夢中人,王第卻覺得浪漫、神奇。這就是命運的安排,他和秦許今生註定應該在一起。
秦許還在為王第的那句“最後一次”生氣。她的眼淚已經幹了,疲憊也慢慢回到了身體裡。
她覺得很累。逛街很累,在街上瘋跑很累,和王第吵架很累。兩個人的相處為什麼會這麼難呢?王第是她的偶像,她是王第的鐵粉。這樣的關系註定了他們之間是不可能對等的。
初心啊初心。初心是不允許你對偶像生氣,不允許你受到一點冷遇就傷心的。
去他的初心!起碼今天我不要管什麼偶像什麼鐵粉,我今天就只要做我秦許自己!秦許握著拳頭,向內心深處的那個卑微的自己宣誓。
可是掌心傳來一陣刺痛,那裡從一開始就絲絲拉拉的疼,這會兒一用力好像裂開了一樣。她攤開自己的右手。血,手心全是殷紅的血。什麼時候弄的?痛死了!
她癟著嘴,習慣性地看向王第,卻看到王第滿臉志得意滿傻乎乎)的笑。
她一下子想起來剛才自己立的fag,哼!不用你可憐我!我自己能自己處理!
腦子裡是這麼想著,心裡卻委屈得要命。她被王第寵得久了,已經不大會自己照顧自己。王第是不讓她提重東西,不讓她接觸危險物品,連開水都不讓她灌的人。她和他在一起,已經很久沒有受過傷,忍過疼了。
想到自己都流血了,王第還在傻樂。到底在高興什麼?剛剛不是還生氣得要掉頭就走嗎?前男友的事難道就這樣莫名其妙翻篇了嗎?
神經病!而且沒良心!秦許終於想起來了,這手肯定是下公汽的時候碰到腳踏車劃傷的。都是王第害的!
秦許越想越覺得委屈,抬腳朝王第腿上使勁踢了一下,轉身就走。
王第是被秦許一腳踹醒的。他想明白了秦許的夢中人是自己,又私自確定了和秦許的關系以後,便開始一個人想東想西。
既然是命中註定,那麼當然要在一起。秦許大學畢業以後是二十歲。那時候自己也滿二十二了。簡直不能再巧,剛好都是法定結婚年齡。ok,那麼就順應天意,扯個證。
秦許這麼會讀書,肯定要繼續深造的。那麼自己就在娛樂圈辛苦打拼,好好供她讀書,讀博士博士後都行。如果她要出國唸的話,就要再考慮考慮,畢竟夫妻分居不利於感情……
王第想得長遠,冷不丁腿上捱了一下,“哎喲”一聲差點摔到地上。他抱著受傷的腿,單腳跳著搓了兩下,趕緊去追秦許。
秦許腦後甩著馬尾,自覺走得挺快,可惜她的對手是長腿怪王第。王第幾步就追上她,“去哪兒啊?”
“愛去哪兒去哪兒!”秦許幹脆跑起來。
王第一把抓住她的手,“那去我那兒好了!”卻換來秦許一聲尖叫,王第立刻松開手,感覺指尖有些黏膩,他慌得不行,把手舉起來在路燈下看,果然是紅的。
王第嚇得臉色都變了,小心翼翼地托起秦許的右手來看,全是半幹的血,把傷口都糊住了。
王第立刻彎腰,一手托住秦許的後背,一手放進秦許的膝蓋彎,一下子把秦許攔腰抱了起來。“去醫院!”
秦許整個人都騰空了才反應過來,她悲憤欲絕地吼道:“王第!你把我放下來!我手傷了,腿又沒殘,你抱我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