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我提出來的。
他同意,想要娶心中的硃砂痣,無可厚非。
只是有必要把我逼到絕境上嗎?
他現在根本不知道我是莊家的女兒。
在他那我只是江染,淨身出戶等於要我的命。
都說豪門難嫁,現在一看果然如此。
我苦澀的一笑,強打起精神說道:“讓律師團聯絡傅寒聲集團的人,我要一份最合理的離婚協議書。”
說完這句話的時候,我找個人像是一個洩了氣的皮球縮在了沙發之中。
沒想到。
那個前兩天還送我馬場,要與我共度此生的人,今天就要把我趕出他的家門,不帶有任何留戀,甚至還要斷了我所有的後路。
按照合約上所說,我的婚內所得都是我們的共同財產。
而共同財產是不允許我帶走的,包括天勝天森的股份。
甚至還包括我母親留給我的那個房子。
我真是瞎了眼了,如此絕情的男人,我竟是今天才看透。
不過也對,傅寒聲也好,莊景林也好,都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他們的世界裡從來都是利益優先的,不然,又怎麼能做到今天這種程度呢?
我抓起旁邊的毯子,將自己裹了個嚴實,緩緩的閉上了眼睛。
於小途見我這般失魂落魄,也不再說話,安靜的坐在旁邊。
不一會兒,律師團就出現在了家裡。
為首的這個人我認識,莊景林經常帶在身旁。
是莊氏律師團的法務,姓劉。
“小姐,關於離婚,你有什麼想法?”這位姓劉的律師開門見山,沒有任何鋪墊。
我搖搖頭。
其實,當我提出離婚的時候,的確沒有任何想法。
我以為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他帶著他的東西繼續生活,我帶著我的東西離開。
僅此而已,而我有的不過就是卡里的存款,還有一棟房子,加上兩家公司的股份,至於其他婚內的部分,那不是我憑自己努力帶來的,我自然也不會咬著不放。
只不過,如今,先出手的人是他。
我思索了片刻,終於恢復了神志,理清了思路,小聲說道:“起草協議,婚姻內所有共同財產我都要。”
聽我這麼說,劉律師似乎有些為難,“傅先生那邊的情況我大致瞭解。如果說您執意爭奪財產的話,可能程式會有些繁瑣。”
“而且,這應該是一件很難談下來的事情。”
“如果我有他婚內出軌的證據呢?”我反問。
劉律師並沒有給我一個肯定的回答,“首先要看證據充不充分,其次要看對方律師團的實力。
而且如果不是捉姦在床的情況下,這個證據也未必能成為他淨身出戶的先決條件。”
這個道理,我心裡都懂。
婚內出軌在普通人家發生的話,應該是足夠支撐男方淨身出戶了。
但對方是傅寒聲。
他這種身份的人,別說出軌,就是外面養著幾個,都不一定會淨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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