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首先第一步,就是打扮好自己,不要給林哥丟臉了,一想到因為自己讓全性倍有面子,心裡就美滋滋地開心。
…
…
夜晚,咖啡店。
“月色真美。”
林秀靠著落地窗,看著外面的景色是那麼迷人。
月光灑在身上,勾勒出了輪廓美。
店員看得入迷,左手的二中設定被她拋之腦後,嘴裡自語著:
“人好看,身材也棒,有點中二更顯得個性呢。”
“呸,得了吧,月色美成三上悠亞都沒用,還帥呢。”
店長翹著二郎腿,冷哼一聲,巴不得聲音再上一臺階給聽見得了。
“你細品,坑自己的遊戲好友,又給他包場,又給他送電腦的,人在好看有個屁用,這小人得利的,不能深交!”
彷彿偵探入體,他每一眼都像是要將林秀看透。
“還來我們咖啡店看恐怖電影,這麼晚了還不走,我跟你講,這種浪仔我見多了,就是裝酷,然後睡大街,現在好了,想裝逼來睡我店鋪。”
店長恨鐵不成鋼莫子,倒不全是他嫌棄林秀一副窮酸樣。
而是一聯想到自己一開始將他想得那麼高大上,結果是來看電影的宅男,氣不過來。
再加上看到別人給他送了一部全新筆記本,更是腦補成了他與網友見面,騙了別人一部筆記本。
現在的他,只想找個機會,好好說教說教這個小夥子,年紀輕輕就要找個廠上班,不要整天沒事在網路上裝叉燒。
奈何一直沒找到合適的機會,就在剛才,自己假裝擦桌子靠近,結果看到螢幕上一個肋骨往後背翻的怪物,那特效做得太逼真,嚇得自己根本不敢開口,只能軟著腿重新回到前臺。
當然,他對店員的解釋是:不要打擾一個男人的獨自浪漫。
所以才到現在都不好意思去打擾林秀,畢竟話是從自己嘴巴里溜出去的。
“店長,積點口德吧,沒準他是一個什麼遊戲主播呢?你想啊,網際網路時代,靠張臉都不至於流浪街頭啦。”
“切,別犯花痴了,就你這種眼光,這輩子少說離三次婚。”
店員:……
林秀:……
本來他們細聲說話,自己就聽得見,現在他們直接不裝了,聲音彷彿在自己旁邊響起。
本來因為剛用完腦的身心疲憊,被他們兩人這麼一逗,心情舒暢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