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榮創與我簽下的15年合同,不僅比未出道藝人的比例更低,且未提及在我成名後提高分成。
並且合同中寫道,由於公司為我提供了資源,包裝,廣宣等成本,便要由我在擁有作品後,自己來支出助理、司機、車輛租賃、聲樂課、演技課、舞蹈課等費用。見圖二)
於是在合同簽訂的第二年,公司與我進行清算,我拿出我全部的收入,還是沒填滿這個窟窿,仍舊欠了榮創500萬鉅款。
20歲的我淺薄且無知,沒文化還沒常識,更沒有與偌大一個公司對簿公堂的勇氣。
在本就如此苛刻的條件下,違約金更是高達6000萬。見圖三)
於是我只能一面在公司的安排下進行演藝活動,一面繼續維持著這份不合理的合同。
以上是合同問題。
以下證據,證明榮創沒有給我提供應有的生活保障。
第三年開始,公司不再提供助理、司機、車輛、住處。
給我的演藝活動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所有與我合作過的演員、導演、片場工作人員,都是人證。
經紀人黃琴,五年來出現在片場不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未盡到任何經紀人的義務。
還有其他證據將在法庭上提供。”
點選傳送以後,薛簡撥出了長長的一口氣。
“我沒有賣慘吧。”他咬著嘴唇看著崇山明,“用不用把哪句刪掉?”
崇山明實在是困的睜不開眼了。
這麼一段話,薛簡已經翻來覆去,刪刪改改了快四個小時了。
起初崇山明還能興致勃勃的聽一聽,哪句好,哪句不好,在他反複的糾結四個小時以後,再好的耐心也磨沒了。
“已經很好了,沒關系的。”
他耐著性子,又說了一遍。
薛簡卻咬著嘴唇,還是很不安。
他把手機扔到了床尾,然後用腳一點一點的撥弄的更遠,轉頭就趴到了床上,嚶了一聲似的。
崇山明起初還懷疑自己聽錯了。
“要不要我派人盯著,要是有不好的熱搜就立馬撤了。”
他只能無奈道。
薛簡從枕頭裡把頭拔了出來,“要啊!”
崇山明:“?”
他就那麼一說…薛簡身為受害人,又站在資本的對立面,更何況他已經提前安排了趙嘉楓等人做引子…
現在薛簡渾身都是buff,就算想要罵他,這會兒也沒人敢沾身。
但是崇山明又低低的笑了兩聲,在床上翻了個身,背對著薛簡,“這麼怕人罵啊,小朋友。”
薛簡聽出來不對了,他抬手把崇山明扳了回來,盯著他的臉,怒道:“你嘲笑我!”
“沒有,我都困成這樣了,哪會。”
“哦。”
薛簡也困的不行了,腦子打了結,就這麼輕而易舉的叫崇山明給揭過去了。
“那睡吧。”
他抱著崇山明的脖子,腿習以為常的盤到了他的腰上,把他當成了自己屋裡的那個等身抱枕,美美的睡了過去。
到了半夜,薛簡迷迷糊糊的醒了。
看著懷中人,後知後覺了一下。
不對,明明就是在嘲笑他!
他怕人罵怎麼了,就因為以前一直被罵,現在就不能怕人罵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