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鳴的話讓連雲一下子站了起來:“不是的,怎麼會是寶寶的問題?寶寶你是不是要分手?”
“真的是我自己的問題!”
“曉晴要離婚的時候,也說是她自己的問題!”連雲說話的聲音都顫抖了起來,“你們都這樣,想分手了,就這樣說!”
一個大男人,快三十了,7歲孩子的爸爸,就這樣站在鹿鳴面前,紅了眼圈。
“唉,”鹿鳴有些不忍心了,好像他怎麼欺負人家了似的,“連雲哥,真的不分手!至少今天不分手!事情還沒說清楚呢!”
“明天、明年也不會分的!說清楚也不會分的!”連雲雖然像是要哭了,但還是坐回床沿,委委屈屈地說,“寶寶接著說。”
“連雲哥,真的是我的問題!”鹿鳴的嗓音柔和了下來,“我同意和你試試,有些太輕率了。還沒有讓你瞭解我,才三天就和你發展到這一步,更是不應該。”
“不輕率,寶寶!我很瞭解你的!”連雲搶著說。
“很快,你就會發現,你喜歡了4年的人,不是你想象中的樣子,也配合不了你的生活節奏、生活習慣。最多3個月,你就會發現,你喜歡的這個人,除了好看一些,什麼優點都沒有,沒有愛好,沒有情趣,沒有時間,沒有錢,沒有共同語言,甚至住在一個房簷下,都見不到面。這樣的男朋友,要了有什麼意思?”
“不是的,這些寶寶你早說過了,相親時就說了,我都瞭解了,還是喜歡你。而且,都住在一個房簷下了,怎麼會見不到面?晚上睡覺的時候,早上醒來的時候,都能看到,還有比這更讓人安心的嗎?”連雲的臉上烏雲散盡,甚至露出點放心的笑意。
“不,你記錯了,當時我只說了沒錢沒時間。我記得你說你是我男朋友了,要留著以後慢慢了解我。其實我那時候就該拒絕你,因為我這個人經不起慢慢了解。但是,我當時鬼迷心竅,竟然有點捨不得拒絕。”
鹿鳴看連雲又要搶話,做了個阻止的手勢:“我和前男友的故事,你要聽嗎?”
“……要!”連雲糾結了一下,還是誠實地回答了。
“我們是高中同學,畢業時他說暗戀我3年了,我們考到了一個城市,變成了戀人。學校離得遠,我們只有週末能在一起。他喜歡逛街看電影泡吧打遊戲,我週末卻要窩家裡趕稿。我平時課比較多,晚上也會不定時地有作業要寫有指定書目要看,只有週末有充足的時間存稿。
談了三個月,第一個月每個週末我陪他瘋玩,然後發現這樣不行,沒有時間存稿了,小說斷更了。於是後兩個月的週末他陪我窩家裡寫稿。寫稿的時候我嫌他打擾我,就一個人關在臥室裡寫,他看看手機看看電視打發時間。
那個週六我狀態特別好,一天存了將近兩萬字,我想明天可以陪他了,下週末也可以陪他了,我拉開臥室門,問他明天想玩什麼,卻只看到一張字條,他走了。
字條上的話,我現在還記得,他說:喜歡你三年,在一起三個月,還是被關在你的門外。你的臉對我的吸引力,還不足以讓我放棄我喜歡的生活,再見吧。
後來的兩個前男友,也差不多是這樣。
分手的時候他們說我只有一副好看的樣貌,只能遠觀,內裡卻既無趣又自私。
喜歡我,他們都用了很久,但討厭我,卻很快!連雲哥,你那麼喜歡我,我很高興,但我不想有一天你也對我說:鹿鳴,原來你除了長得好看一點,再沒有什麼優點了!”
鹿鳴說得平靜,但說到最後一句時,聲音裡不自覺地就透出了一絲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