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端在固始縣城過了一夜,第二天來到水壩工地,見還有半個月才能完工,也沒有停留,直接回到了烏龍集。
剛到烏龍集就聽到郟縣大戰的訊息,王端嘆息一聲,決定抓緊時間解決內部事務,然後騰出手來準備抵抗李自成。
烏龍集公廳。
王端坐在新打造的橢圓辦公桌的上座,各堂司分座兩側。他的左手是證本,右手是葉明申。
王端問道:“這次我帶兵南下,先生們在這段時間裡把《民法典》修撰好了嗎?”
葉明申說:“修撰《民法典》不是一時半會能完成的。”
《民法典》是王端從拿破崙那裡學來的,雖然他沒有看過細則,但大體內容還是知道的。王端想得是先確立個人權利和財產權,然後以此為基礎制定《刑法》、《合同法》,從而明確個人權利的邊界,釐清人與人的經濟關係。
劉建基說道:“這《民法典》最大的爭議就是父子的權力,新法允許‘別籍異財’,在法律上父子平等,兒子難道可以和父親享有一樣的權力嗎?”
劉建基說完看了葉明申一眼,彷彿這話不是對王端說的,而是對葉明申說的。
“這有什麼?”王端不解問道,“哪個當爹的不是先當兒子的,難道有人一生出來就沒爹的?”
葉明申清了清嗓子,慢慢說道:“話不能這麼說,而是要細究其中道理。是誰生男子來到世上,難道不是父親嗎?一個男子來到世上,首先要吃飯,要住房,長大要成親,生病了要看醫生。這一切都是父母給與的,難道兒子一成親就要分家,再不管父母了?所以歷朝歷代不許父母在世之時別籍異財。董仲舒曰:‘子諫父不去者,父子一體而分,無相離之法,猶火去木而滅也。’故而人倫首重父子,父子一體不可分!”
葉明申又說道:“分家獨立後,兒子不再孝敬。沒了綱常禮法的約束,兒子最多也就給幾個錢,如養牛馬一樣養活老人,全然不講孝敬了,到時候法院要怎麼做?”
養老問題在21世紀也是一個大問題,當時王端聽新聞報道時,還恨不得將那兒子判處死刑!
怎麼自己來到古代,本來可以對這種兒子執行死刑的,為什麼反而去廢除這種刑罰呢?
明律中不孝為十惡不赦之罪,這一點王端也是知道的。
為啥不將“孝順”列入法律中呢?
王端問道:“難道就不能加入孝敬父母的法律?”
劉建基說道:“公會可以在《民法典》里加入大量的條例來界定什麼是孝順,但他不能以主觀意志來衡量是否孝順。”
“比如說,可以要求兒子每天早起去給父母請安,但不能列明將最好的食物給父母吃。因為什麼食物是最好的,全在個人怎麼判斷。亦或者眾人以為肉好,父母卻說他不能吃肉,到時候怎麼判斷?”
葉明申嘆道:“所以歷朝歷代的官吏只聽父母的說辭,只要父母說孩子不孝,就可以判刑。如果用新法,父子公堂對峙,世道人心豈不是要大壞?”
“說到底還是要先解決兒子的法律地位,如果在法律上父子不平等,新法也就沒有意義了。”王端又說道,“如果平等了,新法就與舊道德互不相容了!”
嘴上說著,王端心裡卻在想著:“公會內悄然形成了新舊兩派,劉建基想借新法來打擊葉明申。”
葉明申說道:“我怕新法一出會人心浮動,不利於公會管理。”
劉建基卻反駁道:“亂只是一時,利卻在百世。亂是因為不理解,我們可以透過宣教使百姓瞭解清楚。百姓理解了新法,就不會生出亂子了。”
葉明申又說道:“國是大家,家是小國。家庭和睦,然後天下太平。我所擔憂的是新法一出,人倫道德的根基變了,亂了天下所有家庭的和睦,造成公會治下混亂,不利於咱們平定天下!”
“新法是一定要頒佈的!”王端說道,“我們可以做一些妥協,主題思想上承認兒子的獨立法律地位,在具體細則上給父母控告子女一些特權。比如只要父母張口控告,子女就算沒錯也要小小的懲戒一番!”
葉明申無奈的搖頭說道:“新法出來,有識之士肯定能看出其中的差異,一定會藉機攻訐。”
王端笑道:“人嘛,都是多年的媳婦熬成婆,新法好不好,心裡都有一杆秤。新法還是儘快頒佈,在烏龍集率先施行,百姓體會到其中的好處後,咱們再讓別的地區施行。”
接下來王端要公會設立立法司,優先制定《軍人撫卹條例》。
劉建基說道:“本朝也有傷亡撫卹制度,只是並不完善。官軍士兵戰死,有父母遺孤的,官府會按時支付錢糧,直到父母老去,子女成年。
官軍士兵傷殘的,朝廷會允許他的戶籍轉為民戶,並減免三年的租稅。國初時,官府還會為他們製造宿舍,安排巡邏、打更之類的輕便工作,或者收入養濟院。但本朝的制度也有缺陷,就是重視將官,輕視士兵。將官戰死或死在任上,他們的父母妻子都有優給優養,長子還可以世襲。普通士兵就沒有這種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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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端說道:“我看咱們比照著來就行。但需要加上士兵退役後安置的條例。我計劃為退役計程車兵安排工作,優先安排在地方縣衙裡擔任公職,安排不過來的再另好選地方。”
劉建基問道:“此法可行。既然說到縣衙的事了,如今我們公會控制的縣城也有幾座了,是不是該考慮在各地建立分會了。
“現在只委任一個人去管理一個縣,根本就管理不過來。縣政只會落入循吏之手,此輩慣會偷奸耍滑、欺上瞞下、魚肉鄉民。”
“我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王端說道,“這樣吧,各地都要建立公會,用公會取代原先的書吏差役,用新法來治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