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那根據結論推測出來的兇手癖好,他就不可能不留下東西在這兒。
問題又回到這個點上。
假如兇手本來就是慣犯,並不是第一次行兇殺人了。
但在慄城,卻是第一起。
所以第一起案件沒有埋東西。
後面開始埋東西,才是要告訴別人,他要開始殺人了。
這是他向警方的挑釁。
如果是在現實生活中,這也有很大的可能,可以作為一個方向去調查。
但這是在惡夢遊戲中。
惡夢遊戲有一個亙古不變的規則。
那就是所有和劇情無關的,都不會出現。
假如這條線是要告訴他們,兇手在其他地方也有犯案,讓他們順著這條線摸下去,總會摸到兇手的底。
那麼這個副本的範圍就不應該侷限在慄城,而是會發展成為一場全國性,或者世界性的案子。
所以在這個地方,很容易能夠推出,兇手是在這裡進行第一次犯案。
一場有預謀的犯案,之後的時間間隔也都掐得很好。
估計是很早以前就已經謀劃好了的。
第一個死者的身邊,會留什麼東西?
又留在哪兒?
姜離放下吃了一半的麵包,把書包裡那份唯一留下來的資料翻出來。
第二頁就是第一個死者的案發現場照片。
照片這個東西,靠步北記憶,只能讓他自己記得非常細節。
但換了其他人,還是要有視覺感觀才行。
她回憶了一下剛才的地方,還有幾乎看不見的白線。
是警察發現屍體的時候,畫出來了。
那是警察發現的地方。
姜離盯著那幾張照片反反覆覆看了幾遍,終於發現了一點不對勁!
是血跡!
她立刻下車,找到了秦渡他們。
“這裡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她有個一開始就犯了錯的誤區。
那就是對於第一案發現場的肯定。
因為他們看的資料上,標註的這是第一案發現場,包括現場照片粗略一看也很符合事實。
所以他們壓根就沒想過這一點會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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