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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場有些人被李斐這番言論震住,有些人細細品味之下些許動容,有些人囫圇一吞之後就急急的蹦出來,範之玫就是第三種人,她還一臉關切的樣子提醒李斐道:“七王妃可別這樣想了。就說宣國公和李夫人兩位,早年就是因為一些誤會不得不分離,照七王妃的意思,還不能破鏡重圓了。”
“我在說戲呢,你是什麼意思?”李斐原來還懷著傷感,立刻唬了臉道:“宣國公太夫人去世不滿一年,父親正守著重孝呢,你就想著我的父親再娶?至人子之孝於何地?你要毀了我父的仕途嗎?”
當官的人最重視守孝這一套規矩了,死爹死娘,一群人逼著人回去當孝子,空出來的官職有許多人等著填空呢,自然了,這期間娶妻也是萬萬不可以的,二十七月的孝期只過了十二個月,朱欽再怎麼急切,他也只能找陳介琪的麻煩,纏李月是不能去纏的。
孝期要守規矩,李斐都為了蔡氏守了九個月,這種名聲壞不得。
範之玖自以為抓住了李斐的把柄,卻掉到了另外一個大坑,連忙辯解道:“我不是那個意思,我的意思是說等宣國公過了孝期……”
方佩儀在這個時候扔了一個茶蓋在地上,清脆的一聲,成功打斷了範之玫越描越黑的言語。
等朱欽出了孝期,朱欽和李月就可以成婚?宣國公府和李家摒棄前嫌,重新親密無間的聯合在一起,對景王府來說是一件好事嗎?
明顯不是。李月的怨懟不消,朱欽求而不得,兩家總有嫌隙,襄王妃出身的瑕疵就永遠存在,這才是對景王府有利的狀態。
範之玫被打斷之後就冷靜了下來,她也清楚李斐父母和好了對景王府沒有好處,不過現在出了另外的紛擾,且已經把李夫人點了出來,範之玫就把攢了好幾天的話說了出來,這句話總不會錯。她先嗤一聲,眉毛往上揚,臉兒一斜,道:“從來沒有見過,王妃的母親可以招贅婿的。”
那神態,妥妥的是不屑的表情,因為在外人看來,李月走的是兩頭撞牆的死路。
贅婚文書是五月十三遞上去的,現在五月二十京兆府尹還壓著這份文書沒有蓋上官印,照以往辦婚書的速度,快則一天,遲則三天也下來了,這件事情拖得越久,就意味著上頭不允許李月招婿,那麼李月弄的這一出,就是徒惹人恥笑了。
退一步說,上頭允准了,贅婚文書合法了。本朝雖然允許婦人二嫁或是招贅,但是本朝不提倡這種行為,本朝是提倡婦人從一而終的,王妃的母親沒有招婿的,皇后的母親,就更是聞所未聞了。
現在襄王妃的母親要招一個草莽,雖然陳介琪現在還是翊衛校尉,在泰寧侯府門口弄得驚天動地,他當了贅婿之後,就什麼也沒有了。據說這陳介琪還比李夫人小了九歲,這兩個腦子抽風了要在一起,就算事成了也是毀了功名,毀了名聲的,外人看來,看不到這裡頭一點兒好處。
“本朝的律法,還有皇室的宗法,也沒有不可以!”李斐也知道這件事遲遲沒有動靜,是行得艱難,雖然母親說過,讓她不要插手,可是李斐怎麼能忍心看著母親一力承當呢,她今天是刻意在此挑事,疾呼道:“我的母親膝下無子,為了避免晚景淒涼,身後荒涼,想以贅婚的方式延續子嗣,為什麼要被人為難呢?”
在習慣了含蓄的社會風氣裡,男有情妾有意是不能宣之於口的,尤其是兩個年紀不小了,還是女大男小的,宣之於口只會得到別人的嘲笑,所以在贅婚文書裡,李月也隻字不提和陳介琪的感情,只能拿子嗣做個藉口。
李斐撫著胸口,自責道:“可恨我不是男兒郎,可恨我已嫁做他人婦,我的母親孤苦無依,想以贅婚的方式養兒防老,子又生孫,得到後世的祭奠,此事入情入理,有何不可為?”
李斐說得哀傷,眼神卻是鋒利,目光巡視過來一一質問在場所有人。
這一邊都是女眷,只要不是存心和李氏母女,和襄王府過不去的人,都觸動了心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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