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2年荷蘭派遣亨利·哈德遜前往北美洲找尋新樂土,1609年抵達紐約灣並沿著河流北上,隔年哈德遜帶著北美洲的土產和『毛』皮回到荷蘭,許多荷蘭商人便開始並定居於這片擁有豐富資源的土地此,並以“新尼德蘭”命名。1625年,阿姆斯特在曼哈頓島上開始興建,後稱作“新阿姆斯特丹”。1626年,荷蘭殖民總督彼得·米紐特從當地勒納佩人手中,以價值60盾的玻璃珠買下曼哈頓島。建立貿易站,並按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名字,將這個地方命名為“新阿姆斯特丹”,荷蘭人在此建立家園落地生根。
1664年,英國艦隊開到這裡,荷蘭人自知無力與之抗爭,新尼德蘭總督彼得·斯特伊維桑特投降,將新阿姆斯特丹拱手相讓。英國國王查理二世將這片地方交給他的弟弟管轄,於是,國王的約克公爵便將此地名改為“紐約”,即“新約克”。
儘管英國人佔領這裡已經有三年,但是這裡的居民仍然以荷蘭人為主,事實上,這裡的英國人,除了少數的移民之外,也就是總督府的總督以及幾位官員頂多再加上十幾名英國士兵。
不過即便如此,這裡的荷蘭人對於英國人的統治倒也還算滿意,造成這種結果的是因為英國委派的總督理查德·尼克爾斯在修訂紐約的法律制度時,並沒有直接套用英國的法律。而是一步一步地修改,這樣做法非常有效,結果,不僅英格蘭人對他推崇備至,荷蘭人也很愛戴他。
不過只是短短三年,這裡的人們,似乎已經適應了英國人的統治。即便是在歐洲本土英國與荷蘭之間的大戰,也沒有使這裡的氣氛有絲毫的緊張,這裡依然是平靜的。
只不過,這種平靜的生活,在1667年的10月27日,這一天隨著一艘商船的抵達,而徹底被打破了。儘管紐約作為約克公爵的管轄地,擁有代表約克公爵意志的總督,但是這裡仍然享有一定的自治權,這是英國在北美殖民地的特點。
也正因如此,在得到國王以及約克公爵的信件之後,身為紐約總督的理查德·尼克爾斯,在驚訝之餘,還是召集了市議會的成員,向他們傳達這一命令。當然,還有戰爭結束的訊息。
戰爭結束,對於紐約的人們來說,這是一個好訊息,尤其是對於那些荷蘭人而言,當他們得知荷蘭獲得勝利的時候,心底總算是長鬆了一口氣,或許他們甘為順民,可是並不意味著他們不關心荷蘭的命運。
就在那些荷蘭人在為荷蘭的勝利於心底歡呼的時候,接下來的訊息,卻震驚了所有人。
“什麼?國王竟然將紐約租借給了大明!”
在理查德·尼克爾斯總督宣讀完來自國王的命令之後,這間顯得有些狹小的議事廳內頓時就炸開了鍋。這裡不僅坐著總督、法官、神父以及市民議員,儘管五名議員中的四個人都是荷蘭人,可是英王的決定還是超出了他們的想象,讓所有人都呆若木雞的看著總督,簡直不敢相信這一切。
“大明在那裡?”
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根本就不知道大明,甚至就連理查德·尼克爾斯本人,如果不是約克公爵的信中在告訴他,大明就是傳說中的“黃金國度”的話,絲綢、瓷器都出產於那個國家,他也許根本就不知道“大明”是那個國家。
在理查德·尼克爾斯的解釋中,人們終於知道了“大明”是那個國家,而在得知“大明”並不是歐洲國家後,那幾名市民議員頓時都是一副如喪考妣的模樣,儘管現在是英國人統治著這裡,但至少還都是“文明人”,可是大明呢?
誰知道他們是什麼人?
“我的上帝!那些亞洲人和印第安人一樣,他們都有同樣膚『色』。”
神父立即驚呼道。他的話,更是讓所有人的臉『色』都了模樣,即便是在紐約,與土人的衝突也是時而發生的,儘管像四十多年前那樣,在一次襲擊中被殺死了殖民地四分之一人口的慘案已經不再發生。可是印第安人的襲擊卻從未停止過。
“我的上帝,如果他們像印第安人一樣野蠻的話,那我們可就全完了!”
立即有一個荷蘭商人,用生硬的英語在那裡激動的說道。
“沒錯,他們還都是一群徹徹底底的異教徒。我敢打賭讓他們一定會像野蠻人一樣對待我們的。”
另一個市民議員有些激動說道。
但是他們的這種說法,立即被從倫敦過來的國王代表給否決了。
“先生們,你們不需要因此而恐慌,大明只是暫時租借紐約,在名義上,這裡還是屬於英國,這裡仍然會沿用英國的法律,而且,你們要知道,大明同樣也是文明人,而且,他們無一例外的都非常的富有,我們用的瓷器,就來自於大明,先生們,我想至少以後我們使用的瓷器價格可以便宜一些,畢竟沒有了關稅。”
國王的代表試圖用玩笑來緩和氣氛的嘗試,並沒有成功,所有的市民議員都是一副愁眉苦臉的模樣。畢竟,他們和總督不同,總督和英國的官員會隨著大明官員的到達,而結束他們的任職,他們會離開這裡,也許會前往弗吉尼亞殖民地,他們不需要面對大明人,可是他們不同,他們離不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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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官員會是什麼樣子?他們會在這裡實施什麼樣的統治,這不能不讓他們擔心,為自己的未來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