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後不久,汪莎莎就被徐先生看中,收為了外室。
為了掩人耳目,徐先生不許汪莎莎離婚。
還要在外面與孟江裝成一對模範夫妻。
後來,這事被孟江知道了。
孟江是怎麼知道的,有好幾個說法,
有的說是孟江在外地拍戲,提前拍完了,所以早回家了幾天,卻在門口發現了一雙男鞋。
有的說是王莎莎在外地拍戲,孟江去探班,卻發現老婆不住在劇組訂的房間,而同時,大老闆徐先生卻在附近開了總統套房。
細節不需要過多計較,總之,孟江發現了。
怎麼辦?
殺父之仇,奪妻之恨。
匹夫一怒,血濺五步。
和姦夫拼了!
但拼了之後呢?
演藝圈是沒法混了。
說不得還得鋃鐺入獄。
忍了?
離婚?
眼不見為淨?
這似乎是最理智的做法了。
但孟江選擇了第三條路。
他不吵不鬧不離婚,忍了。
不但忍了,還對汪莎莎更加體貼入微,關懷備至。
完全就是二十四孝老公。
在那之後,孟江甚至還主動給妻子出軌創造條件、製造方便。
比如出去拍戲,能拍三個月,也會拖上半年。
比如汪莎莎出去旅遊購物,從不打聽行程。
比如當汪莎莎電話響的時候,不用汪莎莎自己找藉口出去接電話,孟江自己就找理由躲出去了。
更奇葩的是有一次,汪莎莎過生日,孟江居然親自把徐先生請來吃飯,並且自己把自己灌醉,跑到次臥去睡覺了。
把家裡留給了徐先生和汪莎莎。
讓徐先生明明是客場作戰,結果卻反客為主。
正應了那句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