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視是真的。
想刁難,想給穿小鞋也是真的。
但更想的還是分一杯羹。
還是想從沈月恆身上弄點好處。
對很多人來說,前一秒還拔刀相向。
但是對方給了錢,下一秒就能喊爹。
張太德、張彪,都是這樣的人。
沈月恆,你不同意?
不同意好啊,辭職吧!
到現在張太德以為沈月恆明明已經出名了,但面對自己刁難,還不辭職的原因是捨不得電視臺正式的編制。
畢竟是農村來的,眼界淺。
當歌手容易過氣,當廣告策劃人容易才盡,最後還是電視臺的工作旱澇保收,這是鐵飯碗。
還能提供他一個平臺,展現自己的才華。
所以沈月恆才不辭職呢。
那就還可以被自己拿捏。
如果乖乖給自己分錢,那就既往不咎,合作愉快。
以後還會支援沈月恆多接私活呢。
……
張太德以為沈月恆一定會激烈反對。
所以他已經準備了不少的大道理,官話、套話來堵沈月恆的嘴。
可沒想到,沈月恆卻是微微一笑,顯得很配合。
“是啊,張總監說的也對,接私活確實不合規矩,讓我上繳一部分收入也說得過去。”
“你同意了?”張太德激動了。
沒想到談判這麼順利。
“同意是同意,但親兄弟還得明算賬是不是?我在外面掙私活,是掙了點錢。”
“但我給臺裡做了那麼多的廣告,這創意費可是一分錢沒見到?”
“臺裡面用了我那麼多首歌,可是一分錢的版權費都沒給,這是不是也不合適?”
“還有,我聽說現在臺裡去招商,在宣傳彩頁上都是我的大幅照片,不知道這個肖像權的費用是不是也得談談呢?”
沈月恆似笑非笑地提出了自己的條件。
張太德的臉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