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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敬酒不吃

沈月恆笑了:“吃那麼多鹽,不怕齁死麼?”

“年輕人不要氣太勝!”

“不氣勝叫年輕人麼?”

“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

“對不起,我不喝酒。”

話到了這份上,不歡而散。

在回去的路上,那藝人總監道:“沈老師,雖然這演出我們不接,但沒必要把潘知樂得罪死了吧?他還是挺能上躥下跳的。”

沈月恆卻淡淡回答:“這樣的勢利小人,你只要阻擋了他發財的機會,那就是生死大仇了,所以後來我們是直接一點,還是委婉一點,其實都沒什麼差別。”

藝人總監想了一下:“但是這個潘知樂肯定會報復的,我們得提前防備一下。”

沈月恆笑了:“不用了,我能應付。”

藝人總監想了想:“是啊,以沈老師的戰鬥力,真不用我們班門弄斧了。”

……

果然,第二天,以潘知樂為首,他的幾個好友,開始黑沈月恆了。

“格調太低。”

“檔次不夠。”

“不登大雅之堂。”

“只顧一味的取悅聽眾,卻放鬆了對藝術性的追求。”

“很多歌曲,都是以社會熱點為主題的,這以一個新聞插曲的標準來看,馬馬虎虎,但是在音樂上,卻不夠純粹,反而是投機取巧,故意蹭熱度。”

“說玷汙了音樂有些誇張,但說是侮辱了音樂總是沒錯的。”

“沈月恆的走紅,是這個時代的悲哀,也是我們音樂的悲哀。”

“這是音樂素養的退步啊!”

“聽眾們,可以多聽聽一些國外的作品,你們會發現新世界的。”

“他的歌,我聽了就要洗耳朵。”

這眾口一詞的炮轟,讓很多人都表示意外。

不明白,沈月恆剛和王柏彬打完,怎麼又和這幾個樂評人打起來了?

沈老師真是精力充沛啊。

於是都等沈月恆的回應。

沈月恆還挺皮。

在微博上發了一段文言文:“某年某月,有樂棍潘某,以煤商之約相邀,言之鑿鑿已待許之。面拒,潘某怒,憤曰敬酒不吃。”

其實這段文言文並不難理解。

把他和潘知樂的矛盾都說出來了。

別出心裁的是,按照古代的訟棍,給潘知樂安排了一個樂棍的名號。

而一同釋出的歌曲,名字就叫《敬酒不吃》。

“有些人一吃飯就很喜歡敬酒

三杯酒下肚就能夠喚你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