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方面,他不敢確定林迪夫婦,這兩人在知道他是一位公爵的女兒,鄰國的皇子妃之後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畢竟他們這算綁架,這可是重罪,殺頭都算輕的。
一旦被他們知道了這個情況,魏言覺得最有可能的結局就是兩個無良夫婦,為了掩蓋罪行而直接殺害他,毀滅證據,當這件事沒發生過,所以暴露身份這件事還是算了吧,算來算去都沒好結果。
現在他每天的任務,就是陪著吉蒙一起出去玩,每天玩玩過家家之類的遊戲。
因為這兩年的發育,魏言也迅速竄高,才十二歲,就已經有快要接近一米五的個頭,並且力氣也大得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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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導致了他在這群小孩子中間成為了無敵的存在,遊戲中,肯定是有他的那一隊獲勝,根本就沒有任何懸念。
唉!算算本大爺的年齡,上輩子活了三十歲,這輩子又到了十二歲,加起來都滿四十二歲了。
可我現在在幹什麼?和一群小屁孩玩這種幼稚的遊戲,還被一群小屁孩爭搶,瓦特?這叫個什麼事,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突然感覺到人生毫無意義,本大爺為何這樣想哭。
至於為什麼這些小孩子一口一個阿爾卑斯的叫著魏言,這也是有很深層次的原因的。
他是為了逃婚才被迫來到了這裡,希卡爾·莉莉安這個名字是肯定要捨棄的,當初林迪夫婦在問他名字的時候,魏言的第一反應就是前世在地球的名字。
魏言這個名字,根據這個世界語言的讀音,聽起來像是讀成阿比斯。
可氣的是,這個村子的人是不是因為口音太過眼中,總是把阿比斯喊成了阿爾卑斯。
阿爾卑斯?那不是棒棒糖嗎,本大爺竟然有一天會變成棒棒糖!這是什麼鬼。
魏言為何一聽到阿爾卑斯就想到了棒棒糖,其原因就是因為上輩子,有關這個名字的他就只記得身邊有這麼一款棒棒糖,他還挺喜歡吃的。
當然,還有一個阿爾卑斯山他也聽說過,可那不是在歐洲嗎!他只是一個小混混,哪兒有機會跑到那麼遠,還是棒棒糖親切點。
不甘心的他也努力想要讓這些人讀對他的名字,可惜,他還是小看了口音這個東西,不管怎樣,都沒一個人能夠喊對。
久而久之,魏言也就放棄了,棒棒糖就棒棒糖吧,反正也就那樣了,沒啥關係。
爭吵還在繼續,只不過這會兒已經不是在為輸贏的事爭論了,這群小屁孩竟然在為媳婦是什麼爭論個不停。
魏言的臉色更黑了,瞧瞧這群小子說的什麼話,媳婦,不是手下的代名詞就是啥好玩的。
一群小屁孩,竟沒一個人知道,也是無奈了,這個世界的教育有問題呀,這都十二歲了,連這點東西都不知道。
不對呀!這些人不知道媳婦是女的,那他們該不會還不知道本大爺這具身體的性別吧?想想有可能,呵!一群小屁孩。
胡思亂想之際,對面的一群小屁孩終於吵完,至於結果……
吵架怎麼可能會有結果,小孩子吵架不都是怎樣嘛!誰都認為有道理,誰也認為沒錯,誰也不服誰,既定的結局也就是不歡而散,撂下幾句狠話,下次見面的時候還不是玩的不亦樂乎。
呵!這群小屁孩
“阿爾卑斯,走,回家。”
前方傳來吉蒙的喊聲,不過卻是命令的語氣,一點對於同齡人的客氣都沒有。
在吉蒙心中,只是把魏言當做使喚的僕人而已,確實,魏言在林迪家的地位也就如此。
可惡的小屁孩,竟然敢這樣對待本大爺,按照本大爺幾年前的脾氣,早把你揍得連你爹孃都不認識了,雖然現在我是虎落平陽被犬欺,遲早有一天本大爺會找回這個場子。
雖然眼下還不能反抗林迪家的暴力統治,但魏言在等待一個機會,一個覺醒的機會,但時候他就會有力量來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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