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在網咖玩遊戲超過六十天,渾身惡臭遭老闆驅逐。”
這份報道的大致內容就是標題。
講的是九州通衢江漢,一個網民連續在網咖裡待了六十天,老闆實在受不了他身上的味,把人趕出去了。
像這種新聞,可以給導演操作的空間很大。
王竟把報紙收好,作為創作靈感來源,然後在自己的工作筆記本上記下來。
“刷刷刷”正在記錄,忽然發現自己辦公桌旁邊有人。
“喲,你誰啊,還知道回來。”
王竟還是李一白熟悉的那個老師,一見面就開玩笑。
“這不看你入神不好意思打擾麼,老師好,老師好。”
李一白站在這裡也是尋麼半天了。
再次經歷一趟歷史,有些還挺有意思的。
比如“藍極速事件”,不是看到報道,他都把這事給完全忘了。
自從《傳奇》入侵,網遊就成了魔鬼的代名詞。
成年人無法想象自己的孩子為什麼如此沉迷網路?
這種情況要到多年以後智慧手機完全普及才能被理解。
實際情況是,家長們也沉迷抖x,微x和各種網路小說。
嗯,甚至有公司專攻50歲以上人群的皇叔文~
李一白是年輕人,對新生事物接受能力更強。
見到他在身邊,王竟正好也想問問想法,順手把收好的報紙遞過來:“你看看這新聞。”
“嗯。”
李一白接過開始看,“怎麼了,這人可有點邋遢。“
王竟有目的性地問道:“這事你怎麼看,能理解嗎?”
“當然能理解。”
李一白把報紙放下,解釋道:“這不就是完全沉進了某件東西忘記身外事麼,我拍戲的時候和他差不多,完全沒有形象。”
老王沒有想到李一白會這樣回答,他是個中年人,腦子有點轉不過彎。
“這事能一樣嗎,你是在工作,工作的時候認真點沒錯,可他是在玩。”
“嗯,老師你說得很有道理。”
國人對待玩這件事總是有一種負罪感。
李一白也不想說服王竟,只是說說自己的理解:“但在我看來,唯一的區別可能就是不掙錢吧,說不定以後玩遊戲還能掙錢呢。”
“我拍戲也當是在玩,只不過玩得很認真。”
王竟自己也是創作者,想想,還真找不出什麼理由反駁李一白。
“算了,就當是這樣。”
“對了,你平時玩網路遊戲嗎?”
“當然......”
李一白正想自信滿滿,轉念想想,這一世實在太忙,還真沒工夫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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