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身衣服,翁千歌出了酒店。
她是一個人來的,目前的狀況依然不能再糟糕,她反而出奇的平靜。
對即將發生的一切,都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
這一片翁千歌很少來,原因無他,這是多市魚龍混雜的地方。
雖然物價相對低,但也相應的不那麼安全。
這一片彙集著各膚色人種,社會地位都不怎麼高,也有不少華人,其中也不乏留學生。
以翁千歌的家境,自然很少來。
找了家店坐下,服務生操著生硬的英文和中文問她了兩遍,需要點什麼。
翁千歌想了想,點了酒。
她是很少一個人在外面喝酒的,和筱筱在一起時,倒是被拉著做過不少出格的事。
她和筱筱,把筱筱比作豔麗的玫瑰,她則更像是清怡的百合。
安靜的,乖巧的。
“您的酒。”
“謝謝。”
翁千歌端起酒杯,喝的有點急,咳了兩口。
“咳咳……”嗆了點出來。
“給。”
旁邊,伸出條胳膊來,遞給她塊手帕。
翁千歌愣了下,這年頭用手帕的人可不多了。
抬頭一看,眼前是張漂亮的混血面孔,非常年輕,看上去還不到二十歲,笑容張揚而明媚。
混血把手帕塞到翁千歌手裡,指了指她嘴角:“擦擦吧,乾淨的,我今天還沒有用過。”
“……嗯。”
翁千歌捏著,用了。
混血高興起來,問到:“你一個人嗎?
介意我坐在你身邊嗎?”
他的意圖,翁千歌幾乎是秒懂。
從小到大,她受到過這樣的搭訕,可謂是不計其數。
她這張臉,還是挺能唬人的。
但翁千歌自制力驚人,從小就很理智,對搭訕歷來是不理不睬。
這一次……翁千歌揚唇淺笑,點點頭:“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