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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我把桌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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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研印學之人,往往書法造詣也不低,諸如之前提到的程邃,本身就是一個工於書畫的文人,近代印學大師沙孟海,在書法上的造詣也頗高。

鐘嶽跟著李德明到了後邊的書舍之中,才看到,這位印章大家,是多麼熱衷於自己的這門藝術。牆上、桌上、地上,到處都是散落著的朱印紙張,一些精品印章,製作完成之後,都用一個小夾子,夾在牆上的細線上,看上去就像是晾衣杆似的。

桌上還有不少大大小小的印章,毛氈上還放著筆墨,一處的宣紙,疊得跟小山一樣高。錢,到了李德明這個年紀跟資産,再往上新增,不過就是數字上的增加而已,今日得了這方印章,則是讓他心情大好。

“露兩手吧,現在年輕人太浮躁,早就把祖宗傳下來的東西都給丟光了,還認為是糟粕,這哪裡是糟粕。”

“那我就獻醜了。”鐘嶽拿起筆,雖然金農漆書採用的筆有些不同,但一般的筆,照樣能夠寫出漆書的風格來。

一旁的趙志民輕蔑地搖了搖頭,真是能順杆子往上爬啊。書法,不是用毛筆寫出來的東西那都可以稱之為書法的,刷油漆還用毛刷呢,那能叫藝術嗎?

鐘嶽沾了沾墨水,慢慢靜下心來。

書法講究形神合一,注意力不集中,那寫出來的字,即便是再好,都會有失美感,貌合神離。經過金農的一段時間薰陶,鐘嶽已經能夠很快進入狀態了。

李德明見到鐘嶽握筆的姿勢,看樣子,是學過一些的。雖然作為一種藝術,原則上講,毛筆的握法,是個人喜好,怎麼舒心怎麼握,但要是攥成個拳頭,那樣子的姿勢,一定是個門外漢。

鐘嶽落筆,行筆徐而緩,穩健的筆力,讓邊上的李德明眉頭一挑。

一個人運筆,就能看出他的功底到底有多深厚了。鐘嶽一筆寫完,從來都是不去刻意修飾的,一般書法初學者,別說初學者,就是有些練了好幾年的,寫完之後還要去修修改改,失去了作品本身的神韻。

古道春風。

四個字躍然於紙上,鐘嶽將筆往邊上一靠,這上好的宣紙,寫起來確實舒服啊。

“請李老指教。”

李德明回過神來,深吸了一口氣,“金農漆書,你這取法有些冷門吶。”

“書法不過當做興趣愛好,至於冷門冷門的,倒是沒有想過。”

李德明看著鐘嶽的這副作品,點了點頭,“不錯,很有韻味。你這漆書,臨摹了幾年了?師從何人?”

“額……”瞎話編了一次,第二次就順溜許多了,“師從鄉裡的一位老人家,練了三四年了。”

“看來你的老師也是一位高人,你落個款吧,我會替你刻一枚印章,當做是今日割愛的回報。”

鐘嶽拿起一邊的小狼毫,在書作左側落款:鐘嶽書。

這是最簡潔的落款了。

“鐘嶽是吧,很好。志民,你帶著鐘嶽去轉錢吧。”

還處於發愣狀態的趙志民回過神來,“哦,好。”

鐘嶽還等著李德明指點一二呢,結果老李就下逐客令了,也不好再逗留了,便跟著趙志明走了出去。

“三四年……這小後生不實誠啊,三四年能寫成這樣的水平,我把桌子給吃了!”

……

鐘嶽跟著趙志明坐上了一輛大眾轎車。

“這裡是你要的兩萬現金,拿好,待會兒我再去銀行轉給你十四萬。”趙志明發動汽車,慢慢倒車出庫。

鐘嶽拿著兩萬,心裡頭五味雜陳,昨天剛送出去兩萬,今天轉手就收進來十六萬,真是一本萬利啊,要是還能觸發鬼市劇情,那該多好,這樣子,自己成天在鬼市撿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