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程執三十六年的人生,只有顧眠,得到了程執的愛。如果不是愛,薄歡想不到一個合理的理由,能夠讓一個男人在長輩的耳提面命下到了三十六歲都堅持沒有結婚。
而這份愛,是她上輩子夢寐以求的。
好在,現在的程執才十九歲,離他遇到顧眠,還有整整七年的時間。
如今,顧眠還沒有成為程執的執念,他也沒有因為顧眠而蹉跎半生。
一切都來得及。
下午的時候,薄歡單槍匹馬殺到高三十二班向校草告白的事情就已經被傳遍了整個學校。
不少人都對此津津樂道。
李瀟瀟聽說這件事情之後震驚的不行,她看著薄歡,一臉的目瞪口呆,“你之前說的去做一件事情,就是去給程執告白?”
薄歡嗯了一聲。
李瀟瀟一噎,緩了好一會兒才拍了拍薄歡的肩膀,“薄歡,我敬你是一條漢子。”
薄歡知道很多人都在背後談論她告白的這件事情,有好的,也有壞的。但是她一點都不在意。
所有人對她的看法,在她心裡都顯得微不足道,還不如程執一個笑容來的重要。
下午每節課的課間十分鐘,薄歡都會去十二班門口晃悠一下。她的教室在二樓,十二班則是在三樓,不過好在她們教室拐角口就是樓梯,她只要上個樓梯就能到十二班的教室。
一次告白,讓整個十二班的同學都認識了薄歡。
所以薄歡一到十二班附近,就有十二班的同學沖她打招呼,調侃道,“又來看校草啊?”
薄歡表現得落落大方,“嗯。”
薄歡每次來也不喊程執,她就在視窗的地方看一看他。大多數時候,程執都趴在桌子上睡覺。
這個世界上總有些人是被眷顧的,比如程執。就算他上課不認真,但他依舊成績優異,就因為他有著一顆聰明的腦袋,他不管學什麼都學的很快,讓人只能羨慕。
薄歡這一次原本也沒想著程執能不在睡覺的,但是她沒想到,這一次她剛到十二班門口,程執就從裡面雙手插兜地走了出來。
即便薄歡面對的是少年程執,但她依舊有些緊張。
誰讓她這麼這麼這麼喜歡他呢?而且一喜歡,就是那麼多年。
他簡直都快成為她的心魔了。
程執一出來,就懶洋洋地說,“不要再來找我了。”
薄歡背在身後的雙手微微蜷縮,掌心開始冒出細細密密的汗珠,她咬唇問,“為什麼?”
程執淡淡看了她一眼,“你真的想知道?”
真話都是傷人的,所以薄歡下意識選擇了沉默。
程執嗤笑了一聲,轉身瀟灑地回了教室。
薄歡在原地站了一會兒之後才回了教室。
下午最後一節課上完,薄歡連書包都來不及背就急急地往學校門口跑。
她知道程執是不住校的,不是住校生不用上晚自習,所以他上完當天的課程之後就會回家。
薄歡跑到校門口的時候,程執才剛剛準備開著他的阿斯頓馬丁離開。
薄歡來不及思考,直接憑著心意往程執的車前快速跑去。
接下去一道刺耳而尖銳的剎車聲響起。
薄歡眼睜睜看著阿斯頓馬丁的車頭在離她幾厘米的地方堪堪停住。整個過程,她連一個眉頭都沒有皺過,一直直挺挺的站在原地。
下一秒,程執一臉氣急敗壞的開啟車門走了下來,“你做什麼?你知不知道剛才很危險?”
薄歡睜眼看著他,“知道。”
“知道你還沖過來?不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