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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婚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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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十年的春天來得特別早。新年剛過,建康城內街巷就一茬一茬的盛放著鮮花,花香濃鬱的飄滿了城。有時天晴的晃眼,風軟得如絲,偶爾雁群與鶴群在空中掠過,可見其翅膀上的羽毛。有時又會在某個午後驀然下起微雨,人躲在畫簾後,見那燕子低飛,鴛鴦戲水。幾場雨後,萬物生發的更快了,柳樹長出了新葉,楊樹垂下了累累的種實,橘樹抽了新枝,而城郊的水田也有了成片的秧苗。江南初春,是自然慷慨的給予,亦是神佛恩賜的福祉。

厭終於盼來了他的小成年禮。嫡母蔡氏依古禮送了他一雙金絲朝靴為賀,寓意著他可以以成人身份主家參政了。當然這只是舊俗,南朝世家嫡子自幼就是要主家的,而高爵若無職就算過了而立之年也是絕不可能參政的,便是封地也只是徒有財權,而無治權。但厭被這雙金絲朝靴所鼓舞,他喜歡它所寓意的新身份與新生活。

隨著晉南王蕭黯的小成年,金華宮主殿多了許多官媒走動,議婚的時候到了。南朝俗禮中,議婚是為期相當長的繁複過程。是有未婚郎君淑女兩姓家族互相品評選擇,不對輿論開放的過程。若經過長達一年,甚至幾年的議婚後,兩家終於互相選定結姻,便是正式訂婚。訂婚同樣是一系列繁瑣的過程,好在此部分因無變數,只需依成法禮儀,根據男方爵位和女方出身,按部就班進行即可。訂婚是對天下告知這對郎君和淑女將結百年之好,雙方自此已是夫妻之名,而隨後的婚禮也只是訂婚最後一個需完成的程式而已。這所有議婚、訂婚的流程,郎君淑女名義上是不能參與的。南朝郎君納姬妾全由己意,娶妻卻難以參與,全由家族決定。南朝淑女卻是婚姻之事全不由己,只憑長輩、父母、或者兄弟主張,這也便是南朝禮教所獨有桎梏。當然,禮教再盛,成法再嚴,也總會有另類的郎君淑女。

厭沒辦法置身事外了,因身邊內侍總會有意無意的告訴他敬妃娘娘又見了哪位官媒,又宴了哪府主母,又品評了哪家淑女。某日聽說,嫡母敬妃親口對官媒說,晉南王議婚,不論門庭高低、嫡出庶出、容貌妍媸,只選性情賢淑,德行樸拙的可敬淑女。又在某日聽說,嫡母敬妃似乎屬意劉府的三貴主小劉氏。沒過兩天,又聽說,敬妃宴請平原公夫人。厭聽了許多草木皆兵的訊息,終於下了決心。

厭聽內侍主官報,敬妃娘娘今日無客,正在清雲殿內堂休息。厭便整裝去往清雲殿,一路上心跳如鼓,不停的鼓勵自己,此事若敗,此後再無顏談改變命數。敬妃剛用過晚膳,正和親隨女官閑話佛家公案,就聽內侍主官報晉南王求見。

厭走進東堂,向嫡母行拜禮。平日除了例禮,蔡氏甚少召見厭。母子二人同大多數的嫡母庶子間的關系差不多,雖不似親生般親暱無拘,但也算母慈子孝。蔡氏膝下子女不多,看著厭已經長成挺拔少年,也頗欣慰。又想起自己因讖語舊事,對他一直吝於關心慈愛。如今那讖語已經遙遠得如同鬧劇,便常有悔意和愧疚。

蔡氏柔聲問:“今日怎麼這時來請見,可有事?”

厭頓了頓,便道:“恕兒不恭,敢問母親是否在考慮我的婚事?”

蔡氏頗為奇怪:“婚姻大事,父母之命,這是少年郎君該打聽的嗎?”

厭咬了咬牙,終於鼓足勇氣道:“母親,我能問您打算選誰做我的王妃嗎?”

蔡氏沉默,良久方道:“我還在甄選,定會在名門淑女中為你選得佳婦。少年郎君要以君子德行律己,萬莫心生雜念,致使失德損名。”

厭靜默,突然俯身行大禮拜蔡氏,低聲堅定的說:“母親,我自幼從未要求過什麼,用物、宮奴、府邸、爵位,我都不求。今天,我向母親奢求一個願望,您能圓孩兒的願望嗎?”

蔡氏動容,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厭鼓起勇氣說道:“兒請母親考量譙國夏侯氏豐城襄公次子的嫡長女夏侯氏。”

蔡氏疑惑道:“夏侯氏?”

身旁女官輔蔡氏掌管東宮多年,對京城的門閥女眷瞭如指掌,便提醒蔡氏道,就是太子詹事豐城嗣公夏侯誼的侄女。

蔡氏回想道:“可是和北朝通婚的夏侯東府?”

女官答道:“正是,當日豐城襄公北伐時與李氏訂的婚約。那時,隴南已歸附我南朝,後來又被長安魏廷贖回去了。據聽說,隴南李氏的當家主母是個通漢文的鮮卑大族女,親生的兒子不少,親生女兒只有兩個。長女嫁給了東魏清河崔氏,好像剛嫁過去就死了。幼女就嫁給了咱們南朝的夏侯府,便是如今夏侯東府的掌家主母。”

蔡氏道:“這隴南李氏不過是個邊塞的寒族士紳,怎麼竟能和南北三朝門閥聯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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