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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縣令弟弟算個鳥

“誰跟你說,我要用衙門的錢來支出?”

聽到縣丞的話。

趙宇看向縣丞,也就冰冷問話。

“大人,你不用衙門的錢作為支出。”

“那你是用?”

如若說,大人說是用自己的錢作為支出。

這一個,不管如何,縣丞都不會相信。

因為自己還沒有見過,肯自己出錢讓別人幫衙門幹活的縣令大人。

“當然是用我自己的錢。”

“再說,我又不是讓眾人給衙門幹活。”

“是讓他們,給我幹活。”

古代並沒有明文規定,當官的不能做生意。

但凡是當官的,都不會去接觸生意。

因為在古代,人分三六九等。

而當官,是上等之人。

讀書人,是中等之人。

至於下等人,就是做生意和普通的農民。

所以,當官的人,自然是不屑於做下等之人做的事,因為他們會覺得丟臉。

“給大人你幹活?”

“大人,我有一點聽不懂你的話。”

縣丞聽著聽著,也就發現自己聽蒙了。

“我打算在這一邊,開採一個大山。”

“那大山,是我私人開採,和衙門無關。”

“這些人幹活,也是給我私人幹活。”

“現在,你聽明白沒有?”

見這縣丞,還不明白。

趙宇只能認真解釋一遍給這縣丞聽,因為等一會,自己還需要到這縣丞幫自己的忙。

“原來大人是想讓那些人,給你幹活啊?”

“小的明白了。”

大人是不是腦子進水了。

開採大山做生意,那是下等人才會去做的事。

為什麼大人,要去接觸這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