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老公擔心,讓她歸心似箭,既然姨媽不肯說,她就自己回去看。
她要求立刻回家,而姨媽卻不急,對她道:“放心,我答應你的事情一定不會反悔,說送你回去就一定會送你回去,但回去不急,我們倆好不容易見面,陪姨媽在這住幾天,說說體己話。”
金婉兒:……
她的心早就飛回去了。
哪裡有心思在這說什麼體己話啊?
但立刻拒絕,又顯得沒有人情味。
金婉兒靈機一動,對姨媽道“那您讓我給老公打個電話行吧?我手機在您那。”
她暗示的已經這麼明顯了,金婉兒想,姨媽該把手機還給她了。
然而,並沒有。
“手機還給你,你在這裡也用不了,沒訊號。”姬英傑笑盈盈道。
金婉兒:……
於是她開啟復讀機模式:“您讓我現在就回去吧,現在,立刻,馬上。”
“我要回家。”
“我要回家。”
“我要回家。”
“我要回家……”
姬英傑見時機成熟,於是從包裡拿出一紙協議:“在上面簽字吧,簽完字你立刻就能回去。”
婉兒:“這是什麼?”
她拿過來看,上面是一份轉讓協議。
轉讓的不是物品,而是孩子。
內容大致和姨媽剛才說的差不多,只是更詳細一些。
還有違約金。
金婉兒都氣笑了,這什麼狗屁協議,根本就不合法,居然弄的一本正經。
出於律師的職業習慣,她想提醒姨媽這種東西不合法,也不作數。
不過轉念一想——既然不作數,簽了又何妨?
特殊時期,特殊對待。
“筆。”
接過姨媽遞過來的簽字筆,金婉兒在協議書最後一頁的右下角,唰唰簽下自己名字。
簽完還主動問:“有印泥嗎?”
不被提醒,姬英傑還真就忘記了。
她讓人把印泥拿來,親自遞給外甥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