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鎖好了門,就和你們一起來到了十字路口左邊第二家賣燒烤的地方,找好位子坐了下來。
“等一下,我同學肖敏仙要來。”
“好啊!人多熱鬧,我們就在這等她吧!”
其實,肖敏仙,就是前面提到過的,那個壯大我們隊伍的人。
她是,我在這邊,你介紹我認識的第二個朋友,可能她是你的閨蜜吧!因為你經常提到她。
在鞋店還是我的天下的時候,我和你還有她,曾在一家奶茶店裡喝過奶茶,還記得我們曾在奶茶店裡,透過玩地主來消磨時間。
我們還以賣玫瑰花為賭注,誰輸的最多,誰就該賣的最多。你是不會玩地主的,如果你真會玩地主的話,你就不會出出這樣的牌來。
還記得那盤是你的地主
“對王,要不要?”
“不要”
“不要”
“三條2帶個a,要不要?”
“不要”
“不要”
然後手上留著全是比a小的牌,那把你輸了。你讓我對玩地主有了一種新的認識。我真覺得玩地主的規則該改一改,就該先出大的,後出小的,也許那帶給人的樂趣,遠比贏錢帶給人的樂趣要多的多。
“怎麼現在都還沒來,剛才就說已經到步行街了。”
“要不我們到十字路口那去等她吧!”我建議到
“嗯”
於是,我們一起來到了十字路口,沒過多久,就見遠方一個若隱若現的身影。
“是她,她來了。”你一下子就認出來了
我越來越確定我先前的推測是對的,她就是你的閨蜜。因為只有閨蜜才會有這樣的默契。
當人都到齊了,我們就開始點菜了。那天,我們並沒有吃很多,但我們吃的很開心,因為這些都是我們自食其力換來的。
那天我們吃到了很晚,二十三點都過了,結完賬之後,又到了道別的時候了。
“要不我送送你們?”
“不用了,我和曾敏一起回家,她今天到我家睡,你就把甄歡送回家就行了。”
“那你們慢點。”
“嗯,你也送甄歡回去吧!”
就這樣,我們分了別,我們又走到了那條熟悉的路上,又路過那家花店門口,本來是想繞道走的,可你勸住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