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閃雖然精神力不是特別強大,但是他還是有這樣的屬性的。
再加上等級不低,也沒那麼容易被精神力侵蝕。
“之前厭世找到我的時候,我故意裝作被那個靈體生物侵蝕了精神,才博取了他們的信任——畢竟靈盾局一直在找我的下落,我也一直想找一個安全的地方藏起來。”
“那個靈體生物長什麼樣?”
幻閃搖頭,道
“普通的肉眼是看不到靈體生物的,不過我能感受到他的存在。”
幻閃說的靈體生物便是噬魂。
“不過我猜想噬魂本身的戰力也並不強大,但是他有某種特殊的能力,能讓他人變得強大起來。”
“你為什麼會出資替厭世辦事?”
王老闆想了一會,道
“他說他想變革,成為地球上所有能人的王,讓能人與普通人的身份平起平坐,針對一些問題的時候,他代表著能人的話語權。
事成後,他會給我一座城市。”
“聽說世界各處的無證能人,都來投靠厭世,看來他還真是想大幹一場了。”
幻閃說道
“我真不知道那個靈體生物為什麼會選擇厭世,若是能選擇我的話,想必效率會更加的好。”
王老闆思索了一會,而後來到幻閃近前,輕聲說道
“這還不簡單,只要厭世死了,靈體生物就有可能會選擇你。”
二人對視,而後都笑了起來,他們這笑似乎達成了某種默契。
“看法你也是一個有想法的人?”
幻閃說道,他絲毫沒有懷疑王老闆的用意,畢竟在他看來,王老闆是個商人,一切以利益為重。
“統治能人的不應該是他,若是你肯幫我,我將給你更高的利益。”
幻閃果然上鈎了,王老闆笑道
“我除了有錢,還有什麼能幫的到你的?
再說了,厭世手下那麼多,我們怎麼與他鬥?”
幻閃道
“他手下雖多,但又有幾個有用的?
別忘了,咕季還有部分餘黨在地球上。”
頓了頓後,幻閃道
“走,我帶你去見一個人。”
“見誰?”
王老闆問道。
“去了就知道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