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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自然是要在自己家的餐館舉行了,林天佑、林廷軒、林恆遠,林家祖孫三代人都來幫忙,再加上彩春一家人的鼎力相助,張小蕙雖然是第一次以“家長”身份操持大事,也算是有條不紊的。
狄老師跟林恆遠雖然只見過幾面,但不知道為什麼特別投緣,所以,林恆遠很榮幸的成為了伴郎。他穿著一身閃瞎人的寶藍色西裝,成為婚宴上最特別的存在。
那個時候的婚宴就純粹是宴席,禮錢前一天在家裡已經收過,客人們都是按禮單上的名字請的,大家直接過來吃飯,新人給大家敬酒。然後,能喝的再喝個一醉方休就可以了。
不像張小蕙重生前,結婚舉行的叫婚禮,要有主持人說吉祥話,要表演節目,要講述戀愛經歷什麼的,太麻煩了。
即使只是純吃喝的婚宴,也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煩。
比如,一向不喝酒的林恆遠被人灌的酩酊大醉,眾目睽睽之下就要擁抱她,被她狠狠踢了小腿,這才罷休。不過,他這一出格的行為,還是惹來了好多人善意的嘲笑。
再比如,小蘭為了省錢,買了雙特別便宜的婚鞋,結果,剛敬完酒,鞋跟就斷掉了。
按照規矩,新郎新娘敬完酒不能離開,新郎要跟關系要好的狠狠喝一場,新娘子得陪著,完了還不能坐車,得腳踏實地,一步步走回家去。
“姐,這可怎麼辦?一會兒我怎麼走啊?”小蘭哭喪著臉,手裡拎著斷掉的鞋跟。
“跟你說買雙稍微好點的,你就是不聽。”張小蕙埋怨她。
“就穿一天而已,買那麼好幹嘛?可是誰知道,這鞋質量會這麼差啊,連一天都沒法堅持。”
“唉!”張小蕙無奈地嘆口氣,“我去給你再買一雙吧,反正這裡離商場也不遠。”
“別,我為了省錢才買便宜鞋。你再買一雙,就等於買了兩雙鞋,就為了穿一天,太浪費了。你還是拿到鞋匠那裡粘一下好了。”
張小蕙哭笑不得,“你幹嘛要摳成這個樣子?我給你買,不用你花錢。”
“你的錢也是錢!”小蘭一臉嚴肅,“你最大的毛病就是愛亂花錢。我嫁人了,沒人管你了,你自己得多管著點自己。該花錢的地方狠狠花,該省的地方一定得省。”
你買鞋的時候為了省錢,最後弄的多買了一雙鞋,這到底是在省呢,還是在變相浪費?
張小蕙在心裡吐槽。
不過,今天是妹妹大喜的日子,怎麼著她都得讓她開心,吐槽歸吐槽,最後,張小蕙還是尊重妹妹的意思,把鞋子拿到鞋匠那裡修了一下。
修好鞋子,她拿著往香苑的方向走。
遠遠的,就看見一個男人趴在窗戶上朝裡面張望。
幹嘛的?
張小蕙的心裡“咯噔”了一下。
她以為是小蘭的那個垃圾前男友又追來了,越走近,越發現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