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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南憶真正踏入a大進行學習的時候,溫敘來已經透過了面試,算半個社會人士了,所以,在學校的時間少之又少,但他還是會每天晚上回學校來陪南憶。
兩人成了晚上圖書館裡最引人注目的一對情侶。
那一隻雅灰色的保溫杯,南憶一直沒捨得換掉,一直帶到了大學。
她在圖書館學習的時候也會帶著它。這一天,她如往常一樣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看著課本,身邊光線一黑,溫敘來坐在她的身邊,側目含笑凝視著她。
“今天這麼早啊。”
溫敘來摸摸南憶的頭:“嗯,想你了。”
南憶笑彎了眼,這話常聽他說,可是每一次都好開心。
他拿起了一旁的保溫杯,南憶放下筆,溫柔地看著他。
溫敘來指著杯底的數字說:“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
南憶驚訝道:“這不是每個杯子都有的嗎?”
溫敘來說不上來那一刻是失望還是想笑,是他的這位女朋友傻的可愛啊。
“1004,你真的想不起來了?”
南憶皺起眉頭認真思考,半天毫無頭緒。
溫敘來伸手刮刮她的鼻子:“真傷心,那是我們第一次見面。”
10月4日,我第一次看到了你。
好看的男生,做什麼事情都是在撩人。
唔……這話不假。
溫初雨和明熠的第一次約會,溫初雨就很沒用的被撩到腿軟。
那時天已經冷了,但還沒到飄雪花的時候。
二人先去吃了午飯。明熠說:“想吃酸菜魚嗎?或許可以暖暖身子。”
溫初雨搖頭:“我想吃炸雞。”
明熠點點頭,“好,就炸雞。”
溫初雨狐疑地看著他:“吃炸雞很容易胖的誒,你不阻止我一下?”
明熠搖搖頭:“為什麼要阻止。”
溫初雨說:“以後和你一起出去,讓你多沒面子啊。”
“你太瘦了,只會顯得我沒錢。”
科科,去你媽的沒錢。
溫初雨面紅耳赤的坐在位子上,只想爆粗口。
就在剛剛,她吃了一隻炸雞腿,明熠說,你嘴角有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