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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與狼群對峙著, 誰都不敢後退半步。
因為後退就會萬劫不複。
冷汗從大家的額頭上緩緩滑落,人群裡,有獵=槍的人趕緊把槍口穩穩對準狼群, 沒槍的也把手裡的刀口對準了狼群,但就算是這樣, 在場所有人還是沒有誰有安全感。
他們今天太倒黴了。
剛離開宿營地沒多久就遇到了幾只鹿, 就在他們興奮沖向鹿群時, 狼群也沖了出來,三方撞到一起的後果就是鹿逃了, 他們跟狼群對峙上了。
“書記,怎麼辦?”
獵人張永福緊緊盯著頭狼的眼睛, 卻小聲問鄭安國。
他們手裡只有五條獵=槍, 不是軍人的情況下他們不能保證五槍都能打到狼, 打不到,或者是打不死, 面臨的就是血腥的生死反撲, 別看他們人多, 但真正的獵人只有五人,其他人只會一點挖陷阱,下套的技能。
但狼有十幾只。
鄭安國看著眼前的場景也在內心發顫。
山裡很久都沒有出現狼群了, 他原本以為人多勢眾能嚇退大型猛獸, 沒想到今年陰溝裡翻了船,估計是他們打擾到狼群的圍獵才被狼群給嫉恨圍堵上。
“能點火嗎?”鄭安國問。
他知道張永福這幾個經常進山的獵人有應付野獸的豐富經驗, 身上肯定備得有應急物品。
“我包裡有酒,烈酒, 但現在根本就不敢動。”
在頭狼的盯視下, 張永福不僅內心焦急, 也不敢動,他們已經跟狼群對峙了好一會,狼群的耐心隨時都有可能耗盡,只要頭狼下達攻擊的命令,那就是流血之時,他現在是萬萬不敢動,誰先動就是攻擊的訊號。
聽到張永福的話,鄭安國握著刀的手突起了青筋。
實在不行就只有戰鬥了,但戰鬥必定要流血……
狼群已經圍了鄭安國他們快半個小時,它們的耐心也即將耗盡。
冬季本就是獵物稀少的季節,餓了好幾天的狼群好不容易找到能讓全員吃飽的獵物,居然有不開眼的要搶,這不是妥妥的仇恨值嗎!
於是它們盯上了鄭安國一群人。
頭狼覺得這群獵物多,足夠它們整個族群吃一個冬天,於是臨時改變了圍捕物件。
人與狼的戰鬥一觸即發。
另一邊,衛淩離開秦家騎著馬就回了軍營。
軍營離靠山屯只有七八裡地,騎馬快跑不到半個小時就能到,到了軍營,衛淩放下秦清曼給自己帶的東西就召集了一個排上山,自從聽說靠山屯大隊書記帶著大部分村民上山打獵,他就有種緊迫感。
總覺得再不快點就要出事。
野豬這東西冬天雖然不冬眠,但也不會往山屯附近跑,除非是深山裡出了問題才往山外走。
秦清曼遇險的地方離靠山屯不算太遠。
別看走起來要走兩個來小時,那是因為積雪厚路不好走,好走的情況下四五十分鐘就能走到,所以那個地方出現野豬極其不尋常,可能今年深山裡有情況。
這樣一想,衛淩就要求所有隊員子彈上膛,警惕周邊的情況,發現不對勁立刻開槍。
士兵們都很信服衛淩,聽到命令,立刻準備起來。
衛淩他們一行人是沿著堅果林的方向往深山裡走,進深山前,他把秦清曼給他準備的糧食放到了窩棚裡。
臨離開窩棚的時候,他回頭看了好幾秒才轉頭。
那個窩棚他待的時間雖然短,但卻擁有著很多屬於他跟秦清曼的回憶,他記得那頓無比香甜的飯。
飯雖然只是普普通通的苞米飯,苞米還因為放的時間過長缺了米油,但卻是他來到這個時代吃到最美味的一頓,因為他跟秦清曼公用一個鍋當碗。
從公用一口鍋吃飯,他就決定今生要娶秦清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