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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下午他把單詞書帶過去,秦煜果然已經在那等著了,一看見時初過來就拿起手機給他發訊息,問他四級考了多少分。

時初:不高,601。

秦煜抽了下嘴角:你們學霸都這麼謙虛嗎?

時初在生物實驗班,能進這個班的人幾乎都是奔著碩博去培養的,聚集著理科高分人才,他這個分數確實不算突出,學霸還稱不上。

時初:你呢?

他想看看秦煜的水平,能考上同一所大學英語應該不至於差到哪裡去。

秦煜:我上次就沒過,333分。

這下換時初抽嘴角了:隨便蒙也不至於...你高考英語多少分?

秦煜:高考還行啦,九十多分,那時候運氣好,蒙對的多。

秦煜:但我也不能老靠蒙啊,所以這不是找你來了嘛,時老師。

時初的思維在看到最後三個字的同時像被撥動的琴絃,輕微地晃動了兩下,他從手機上抬起頭,恰好看進秦煜帶笑的眼眸中。

時初臉有些熱:別聊了,背單詞!

秦煜真的就在他對面背了一下午單詞,夕陽西下的時候,他問秦煜去哪吃飯。

時初沒想,直接說食堂。

秦煜:“好巧,我也去食堂,一起吧。”

兩個人收拾了東西一起去食堂。走在路上,時初突然意識到,這次沒有別的什麼人,球隊的隊員或者圖書館同桌的人...只有他和秦煜,兩個人並肩走在路上。

像是朋友一樣。

離開了圖書館,秦煜不再壓著聲音,時初挺喜歡聽他講話,普通話標準,音色清亮。像...時初沒想出什麼合適的比喻,他看了一眼秦煜,夕陽的光照在他臉上,沒什麼別的修飾形容,就是簡簡單單,這個年紀該有的模樣。

在食堂,秦煜說他自制力不高,自己背單詞肯定堅持不下去,反正時初反正每天要來圖書館,不如正好監督他。

時初第一想法是你堅持不下去和我有什麼關系,但看秦煜滿懷期望的樣子,還是點頭同意了。

然後妥協般地想,算了,反正每天也要去圖書館,沒什麼的。

時初想起小時候看過的一部電視劇,裡面的女主角總是喜歡唸叨“如果當初沒有...就不會...”,蝴蝶在最初煽動翅膀時不會想到後面會産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就像他和秦煜一樣,如果那天沒有沖動之下的點頭同意,秦煜就不會在他的生活中佔據太大的比例,現在也不會和他走到這種地步。

但時間無法倒流,從那天之後,兩個人就開始了圖書館學習生活。

時初發現秦煜其實很聰明,語法說一遍就會,但他在背單詞方面挺無可救藥,讓他背單詞總不背,第二天就可憐兮兮地向時初道歉。後來時初就讓他在自己旁邊背,他揹著揹著眼神就飄到時初身上去,不知道在想什麼。

有時候兩個人會一起去食堂吃飯,秦煜總是打很多肉,並且還會在食堂阿姨面前無恥地用撒嬌法讓自己碗裡的肉再多出幾塊。而時初打的蔬菜多,秦煜看到了很詫異地問:“你就吃這個?”然後再自然地把自己碗裡的肉撥給時初。

時初看著碗裡的肉總是很為難,他不好意思說自己不習慣吃別人碗裡的東西,只能委婉地表示自己並不愛吃肉。但秦煜總覺得正值大好年華的男大學生不可能是素食動物,於是更加不留餘力地帶時初吃大餐,並且表示這是對時初教他英語的感謝

一個月胖了三斤,時初在宿舍愁得直嘆氣。

有時候,兩個人學得晚了也一起回宿舍,走在路上,到處都是秦煜的熟人。和秦煜兩個人在圖書館這種安靜的地方待久了,時初偶爾會忘記秦煜有多受歡迎,直到在回宿舍這一段二十分鐘的路程中和秦煜打招呼的人不下十五個時,時初才想起走在他旁邊的是那個當初發一張照片在微博都能引來許多人要聯系方式的籃球隊隊長。

秦煜總是熟絡地回應那些打招呼的人,並且不顧時初阻攔地拉著他給朋友們介紹。時間久了,秦煜身邊的朋友就都認識了時初,知道秦煜身邊最近有了個看起來安靜靦腆的學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