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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三天時間……比殺了她還難。
孟之是桃酥的忠實愛好者, 可蓮心不是,所以當孟之端著剛出鍋的芝麻桃酥大快朵頤時, 桂香十分意外。
“小姐,您不是向來不喜桃酥嗎?今日怎麼……”
孟之動作一頓,險些被噎著,桂香趕忙給孟之倒了一杯茶水。
“我……我之前不喜歡,最近喜歡了不行啊?”孟之可不願意又為了維持什麼不喜歡吃桃酥的人設委屈自己抵抗美味桃酥的誘惑。
而且,人的性子很難改變,而人的口味是會變的。
但是孟之的口味依舊沒有變。在現代時她就鐘愛桃酥,寫論文時每天把桃酥當做吊命的“神藥”;在上一世時就算面對陰森可怖的賢王晏簫, 她也敢在他面前偷吃一口。
“小姐若是喜歡,我之後每天都做給小姐吃。”燕澤身上還圍著圍腰, 孟之竟在他身上看出一絲絲賢惠……不太對吧,適當是錯覺。
孟之把最後一口桃酥塞進嘴裡,拍了拍手。
“好啊。”
說來也奇怪,孟之在現代吃 過很多不同牌子的桃酥, 起初她覺得所有桃酥就一個味道,到最後她只需要嘗一口就能品出是哪一家的桃酥。每家的桃酥味道都是不一樣的,有時候就算是同一家店,不同批次的也會有些細微的差別。
而今日的桃酥味道很熟悉,她只吃了一口就嘗出來自己先前在哪裡吃過相同味道的桃酥。
賢王的別院——晴棠苑。
不會這麼巧吧?
孟之不是一個有鈍感力的人, 任何風吹草動都能在她心裡掀起一陣巨風大浪。
莫非燕澤想起來上一世的事情了?他今日做桃酥是要試探自己不成?
孟之想起來剛接替時念聽的身體時曾經冒險試探過晏簫, 當時提了很多上一世的名字, 不知燕澤是不是看出了什麼對自己産生了懷疑?
孟之心裡直打鼓。
正當孟之慌張想對策的時候, 找到董必剛了。將軍府三個家丁給合力綁回來的。
正如燕澤猜想的那般, 董必剛確實去了醉仙樓。當時他正和那個王娘子共赴雲雨,場面真是難以描述。
那三個家丁把董必剛架到孟之面前後立馬去外面洗眼睛去了。
董必剛是出了名的無業遊民、中年混混, 要不是城裡人都知道蘭芝是個有本事的,手裡有錢,那些個妓院賭場都不會讓董必剛進。
第一次進將軍府,董必剛兩眼放光,形態猥瑣至極,見了孟之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不知道自己面前這個剛及笄的少女就是柳氏鋪子的東家。
不過孟之神情嚴肅,威嚴感十足。董必剛倒也沒有說出什麼不中聽的廢話。
孟之把蘭芝給叫來了,讓董必剛交出自己姐姐陪葬的明器,可他拒不承認,指著蘭芝就開始罵。
“你這個敗家娘們,平白無故誣陷我,我看是你自己把姐姐的墳給刨了,虧我還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真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
見蘭芝氣得渾身發抖,孟之及時呵斥了董必剛,把柳家書鋪的老闆給請了上來,當場指認是董必剛拿了明器到鋪子裡抵債。董必剛頓時大驚失色、啞口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