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方琨也是很有意思的一個人,他幼時父母雙亡,吃百家飯長大,從小就跟著一群混混兒闖江湖,眼下成名多年,還保留著年幼時一些習慣。
他一生有三愛:逗鳥、吃魚、看皮影。
第一項和第三項均是走街串巷之時培養的興趣,吃魚則比較講究了。
據他自己說,年幼的時候窮啊,吃什麼東西都是狼吞虎嚥,因而魚這種東西,沒什麼機會吃,也沒什麼閒情吃。無論每次在哪裡看見別人吃魚,他都會在心裡發誓:以後有了閒情逸致,天天吃魚,慢慢吃,變著花樣吃!
眼下年過古稀,人稱方半城的老爺子,早已實現了幼時的宏圖偉志。
而他這個人,也和一般富貴人家不一樣,就喜歡住破爛老舊的鬧市區,閒來無事了拎一籠鳥去花園裡溜溜彎,城牆根下嘮嘮嗑,最無聊的時候,一個破碗一把二胡往天橋邊一坐,眼睛一閉拉一曲《二泉映月》。
程硯寧就是在他拉曲的時候,意外結交上的。
平心而論,老爺子拉二胡水準一流。
往往在天橋上賣藝的時候,都能賺個盆滿缽滿,這無形中搶了別人生意,有一次,幾個討飯的眼見他一碗錢動了歪心思,在他收工之時衝過去搶錢打砸。
意外突如其來,老爺子都來不及出手,邊上上來個學生,一腳踹翻了一個。
那個學生就是程硯寧,當時念初三。
他一路將老爺子送回家,眼見屋裡冷冷清清,又收拾洗涮,挽起袖子給老爺子做了晚飯。
多半年後,他被一中校長請入一中,老爺子與有榮焉,帶他回了方家大宅,並且言明瞭自己身家財富,頗為鄭重地要求收他當乾兒子,進方家家譜。
程硯寧就在這種情況下婉拒他好意,並且疏遠了他。
不過,疏遠不等於老死不相往來,他逢年過節會打電話問候,也會在老爺子邀請的多半時候應允,出去陪他走街串巷,聊天吃飯,興致來了還會親自下廚做魚。
一晃三載,老爺子對他的喜愛自不必說。
而他自律堅毅的品性、禮貌溫良的氣度、優秀到逆天的成績,更讓老爺子在喜愛之餘扼腕長嘆:自己那麼多子孫,就沒一個這麼省心的!
陪侍多年,方明達都沒見過能有哪個小輩,這樣得老爺子愛重。
因而,程硯寧的電話他不敢輕忽,程硯寧這個年輕人他也不敢小覷,接了電話就急匆匆迎出巷子。
老爺子這段時間愛逛城牆,眼下就住在城牆根一個巷子最裡面的老舊二層樓裡,這事情,程硯寧自然也是知道的,下了車便順著巷子往裡走。
“阿寧。”遠遠一道聲音引他抬眸。
程硯寧快走兩步,笑著道:“明叔怎麼還出來了?”
“聽說你要來,老爺子催的不行,我這在屋裡也坐不住哎。”
方明達也是孤兒,性命是方老爺子救的,姓名是方老爺子給的,明達諧音命大,老爺子閒來打趣說:“兒子孫子沒一個孝順的,指望他活久一點,好為我辦身後事。”
這樣的人,那就相當於孝莊太后身邊的蘇麻喇姑,地位不容輕視。
程硯寧對他一向客氣有加,說笑間兩個人進了家門。
方老爺子正在院子裡看金魚。
“昨個兒在花卉市場買的,愛的不得了。”方明達眼見這一幕,便呵呵笑起來。
老爺子為他選的這個養老送終人,忠厚有餘精明不足。
認識好幾年了,程硯寧頗為了解他性子,也跟著笑了笑,走上前朝轉身過來的老爺子打招呼:“方老。”
“還曉得有我這個人啊?”老爺子上下打量他一眼,一副不滿的樣子。
程硯寧笑笑:“馬上高考了,學業很重。”
“哦,學業重,我就不重了。”
程硯寧:“……”
這老頑童一般的人,相處久了早已有了幾分發自內心的親近。
他一手攙上老人家胳膊,笑著問:“早飯吃了嗎?”
“你看看這太陽都曬屁股了,還早飯!”老爺子被他扶著往屋裡走,拿手戳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