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世界上,也很少見。
在法庭內的記者立刻離開法庭,堵住了法庭外的一條走廊,過了一會,陪審團成員走了過來。
“賠償1億港幣是否太過?”
“請問,這個賠償數額是如何計算的?”
“此次判決是否有受到外力干擾?超過1億港幣的鉅額賠償金是否是在外力干擾下做出的?”
……
數十個記者把走廊堵得水洩不通。
各種各樣的問題像炮彈一樣朝5個陪審團成員轟去,不過因為提問的人太多了,以至於根本聽不清楚。
“大家靜一靜,靜一靜……”
剛才把判決書遞給法警的那個中年男子舉起雙手,大聲喊道。
連續喊了幾聲。
待熱情爆棚的記者終於安靜下來,他才開口說道:“關於賠償金額,我們早知道會有人有疑問。”
“這裡我簡單說一些。”
“在香港法律中,關於名譽損失和精神損失的賠償金額沒有具體限定,也就是說視情況而定。”
“我們研究了過去兩年的幾個案例,也都是如此。”
“這次我們採用一種較為常規的方式。”
“以原告的收入為參考。”
“當然,以趙雅之女士的年收入參考,肯定無法得出1點多億的賠償的,但趙雅之女士的情況有點特殊。”
“被告在報紙上發表的言論,不僅損害了趙雅之女士的名譽。”
“更損害了她肚子裡孩子的名譽。”
“而根據醫學鑑定,衛雄先生為趙雅之女士肚子裡的孩子的生物學父親就是親生父親的意思)。
“也就是說這個孩子將是衛雄先生的繼承人之一。”
“因此必須引入衛雄先生的收入。”
“到這裡,各位應該明白1億多的賠償是怎麼來的了吧,事實上考慮到現實情況,陪審團已經降低了賠償金。”
“否則各位會更加吃驚。”
以衛雄的收入為參考標準?
在場的記者只覺得有一萬頭草泥馬從胸口奔過,差點沒吐血,以衛雄的收入為參考標準誰都得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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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是能與原告的收入為參考標準定賠償金。
他們還真沒辦法反駁。
這時,黃玉郎的代理律師面色陰沉的從法庭走了出來,幾十個記者嘩的一下子全部圍了過去。
“李律師,黃玉郎是否會上訴?”
“你對1億港幣的賠償怎麼看?”
……
被稱為李律師的黃玉郎代理律師停下腳步:“各位先靜一下,我會配合回答各位幾個問題。”
“李律師,案件會上訴嗎?”
“當然,且不說黃先生是否有錯,1億多的賠償實在超乎常規,各位應該沒有聽過這麼高的名譽賠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