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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是否有結果了?”
法官敲下法錘,朝陪審團席看去。
“已經有結果了。”法警當即把陪審團的裁決書送到法官面前,法官開啟裁決書看了下,說道:
“香港高等法院,關於被告黃玉郎侵犯原告趙雅之名譽權一案終審裁決。”
“現在宣判,被告黃玉郎,涉嫌利用《天天日報》,發表針對原告的不當的,侮辱性的言論。”
“給原告的名譽和精神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
“也影響了行業風氣。”
“現在我宣判,被告黃玉郎侵犯原告趙雅之名譽權罪名成立。”
“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名譽損失費6529萬港幣。神損失費5831萬港幣,合計賠償1.236億港幣。”
“不附加刑事判決,退庭。”
此判決一出,黃玉郎的代理律師臉色自然很難看,而觀看庭審的人也議論開了,許多人都是幸災樂禍的表情。
要知道一審判決時,黃玉郎總共要支付的賠償金是1.0259億港幣。
如今二審終審,不僅罪名依然成立,
賠償金也增加到了1.236億港幣,如果早知會這樣,還不得不上訴,省得多賠兩千多萬的港幣。
而在數天前。
黃玉郎做假賬一案也做出了一審判決——
罪名成立,被判入獄8年零3個月,黃玉郎當庭提起上訴,目前黃玉郎處於取保候審階段。
接連兩個案件失利,黃玉郎可謂是流年不利。
按目前警方掌握的證據看,黃玉郎即使上訴成功,最多也不過是減刑,也就是說這個牢他是坐定了。
在很多人看來,黃玉郎落得如此下場,純屬活該。
人家趙雅之愛跟誰好,愛給誰生孩子,是人家自己的事,可黃玉郎偏偏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多管閒事也就罷了,反正多管閒事的也不知你一個。
可你的言辭為什麼要那麼犀利?
結果悲劇了吧,幾十年努力,就這樣一早化為烏有,所以說無論是做人做事,都還是低調點好。
……
“左先生,贏得這個官司,你有什麼感想?”剛從法庭出來,衛氏控股的首席法務官左向東就被記者包圍了。
“沒有什麼特別的感想。”
“結果完全在我的預料之中,因為我相信香港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絕不會讓任何違法的人逍遙法外。”
左向東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配上金框眼鏡,看起來很有風度。
“有傳聞說衛雄在背後施加了壓力,你怎麼看?”
“完全是荒謬之言。”
“我剛才說了,香港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不會讓任何違法之人逍遙法外,自然也不會讓任何人干預司法。”
“你所說的傳聞,完全是一些人為了逃脫罪責,故意釋放的謠言。”
“我在此警告一些參與傳播該謠言的媒體,這種行為已構成對衛先生的誹謗罪,影響極其惡劣。”
“衛先生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此言一出,在場的記者中有幾個臉色都有些不自然。他們所屬的報社都有刊登類似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