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平凡的人,一個會憤怒的女人。
“辭職?”總經理吃驚地看著我,可能覺得剛剛的語氣有點強硬,立馬柔軟了下來,勸道:“莫凝,念你是初犯,我也就不計較了。”
“你不計較,我計較。”我這人就是這樣,恩怨分明,眼裡容不得沙子,憑什麼我要吃這種啞巴虧。
我轉身就離開總經理辦公室,回到自己的座位,然後收拾著屬於自己的東西。
江盈偷偷地瞄了瞄我,見我收拾東西,立馬走了過來,不解地問道:“怎麼了,為什麼要收拾東西?”
“我辭職了。”我不以為意地回答著,態度冷淡。
江盈握住我的手,說道:“莫凝,對不起,我真不是有意推你的,你不要辭職,我向你道歉,你要怎麼樣才能消氣,打我?狠狠地揍我一頓,讓我也去住院一下。”
原來江盈以為是她推了我,所以我要辭職。
看著平時口無遮攔的她,反倒是那種直腸子的性格,而那個看似賢惠的林玲,才是那條不會叫而會咬人的狗。
我抿了抿唇,淺笑了一下,解釋道:“不是因為你,是其它原因我才辭職的。”
“什麼原因?”江盈不信。
我剛要解釋,林玲從辦公室走了出來,走到我跟江盈的身後。
江盈不明白出什麼事,拉著林玲過來,說道:“林玲,幫我勸勸莫凝,讓她不要辭職,不要生我的氣。”
我懷著恨意瞪著林玲,質問道:“林玲,我到底哪裡得罪你了,你拿著我的作品說我剽竊你的?”
林玲沉默著。
江盈立馬聽出了端倪,她松開林玲的手,站在我這邊,難以置信地看著林玲,說道:“你剽竊了莫凝的作品?”
“我沒有。”林玲心虛地倔強反駁著。
我冷笑著,諷刺性地看著她,“林玲,我以為我們會是最好的朋友,我沒想到你會這麼對我,三年,我們在國外相依為命了三年,你就為了一個設計總監的位置,把我們的友情出賣了?”
“最好的朋友?”林玲眼含淚光看著我,“你們一個個高高在上,誰有把我當成真正的朋友,你們沒有,你跟江盈才是好朋友,你們都看不起我。”
“你胡說什麼?”江盈氣憤著。
“這就是你剽竊的理由?”我苦笑著,“裝可憐,博同情,我的確沒你厲害,你成功了,我退出,成全你。”
“我裝可憐,博同情也比你虛偽的好。”林玲譏諷著。
“虛偽?”我不解地看著她,“說清楚。”
“你說你的男朋友叫小易,不就是在騙我,我查過了,他叫易燁澤,是威斯集團的易總,千價過億,而你卻說,他的車還有西裝都是租的,這不就是騙我。”林玲在數落著我,我當時只是因為不想嚇到林玲,善意的謊言罷了。
誰能想到,林玲竟然會去查燁澤的背景,太可怕了。
“真沒想到你心思這麼縝密。”我挖苦地笑了笑。
“你當小三的事,我就不想說了。易燁澤是有婚姻有孩子的,而你卻做了他的女朋友,不就是小三嗎?”林玲諷刺地看著我,“你以為你有多高貴,還不是照樣為了錢,去破壞別人的家庭,你說我抄襲,總比你當小三來得高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