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夠了嗎?”姜昔實在是累到不行了,被莫霆淮牽著幾乎走遍了商場的每一個角落,這會兒都塌下來了,顯然已經累壞了。
“嗯,逛夠了,回去吧。”莫霆淮點點頭,看姜昔累的不行,笑了笑,“果然是長期不運動虧了自己的身體,這才幾點,就累成這樣了,所以你以後還是要多運動。”
“所以你逛街的目的就是專門把我弄出來運動的?”姜昔拿手扇了扇風,無語地看著莫霆淮。
“沒錯。”莫霆淮說,“怎麼樣啊?”
姜昔:“……我謝謝你啊!”
“不用謝。”
姜昔:“……”
莫霆淮拉著姜昔走得走得快了些,邊走還邊說:“走吧,累了就回家吧!”
姜昔笑笑。
她記得他曾經不止一次陪著她出來逛街。
那時候,雖然他不是很喜歡逛街,但是為了多陪她一會兒時間,他依然願意陪她出來逛街。
她很喜歡看莫霆淮的側臉,看他的背影,看著他修長的腿,看著他精瘦的腰,也喜歡他溫柔地叫自己“昔昔”時那種溫柔聲音。
那個時候,她很傻,以為這個人不喜歡自己,獨自跑到幾千公里以外的地方,偷偷地等待他來找到她,帶她回家,告訴她,他愛她,而不是她想的那樣解悶。
等了兩三個月也沒有等來他,讓她覺得整個世界都好像塌陷了一樣的絕望。
那段時間過的很不好。她覺得大概是自己自作多情,那個人就像雲端高陽,可望不可即,甚至望得多了還會灼傷眼睛,他不會喜歡那麼平凡的自己。
她一直催眠自己,你會忘了這個人,開始一段新生活,不會再被他影響到了。可是,那種表面看不出來什麼的痛,每當她觸碰到,絲絲縷縷的有如細密的針在扎著自己的心臟一樣,又癢又疼,看起來傷口很小,可是卻能讓人疼到睡不著覺。
但是人的心確實是奇怪的東西呢。
當他找到她的時候,她那種積壓在心裡許久的傷痛一下子像是消失了一樣,杳無音信,留下的只是快要溢位來的甜絲絲的蜜一樣的感覺。
那時候她才知道,原來愛情這個東西,兩個人靠的近一點兒的時候,察覺到的那種甜甜的味道和久別重逢的酸甜是不一樣的。
原來莫霆淮居然在她的心裡佔據了那麼重要的位置,重要到,她只要離開他,就會不習慣,就會寢食難安,就會渾身難受。
重要到,只要看見他,她的那些不習慣,寢食難安,渾身難受的症狀瞬間煙消雲散,比任何藥物都管用得多。
原來有些東西,有些人,真的值得讓人去追尋,值得去等待,值得毫無防備貢獻所有。
她說過無數次“我愛你,莫霆淮”,也親吻過他很多次,牽過他的手,享受過他的擁抱,依靠過他堅實的後背,感受到他的溫柔,但是這所有的甜蜜,都比不上那一天的那一刻,大雪紛飛的天氣,他手捧著一束白桔梗,眼眸澄澈明亮像是盛著整片山河,淺笑著對她說的那一句:“昔昔,我來了”甜到心裡,甜到心尖。
他曾經說:“昔昔,你不用這麼辛苦,因為你有我。”
“昔昔,你可以不活在我的羽翼之下,但是答應我,不要飛遠了讓我找不到。”
“昔昔,我很喜歡你,像是蒲公英落在土地裡,那份喜歡生根發芽,朝氣蓬勃。”
“我不想喜歡你,那我想些什麼?”
“昔昔吃起醋來的樣子像極了湯圓和隔壁那棟家養的哈士奇爭寵的樣子。”
“昔昔,你只管做自己想做的事,我不想你為了我放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