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小路上,一人一馬不急不緩的跑著。
此時雖然日頭偏西,卻依舊陽光明媚,給地面上的低矮灌木和小樹林都蒙上一層金沙。
曹弘將自己包裹攤在腿上,一邊漫不經心的看著路,一邊擦拭著手槍。
對於吃飯家夥的保養,應該是每天必做的事情,不過眼前沒有工具,就不能那麼講究了,也就是大體的擦拭一下槍深內外部分罷了。
以前每次看到電影中那種酷拽吊炸天的殺手形象,曹弘都有一種羨慕與鄙視共存的複雜心理。
別看電影拍得似模似樣的,其實這幫子導演根本就不瞭解殺手的職業特性。簡單的來說,就是瞎扯淡!
不可否然電影中的殺手是很帥,但這也僅能生存在電影螢幕中。如果竄到現實世界,就算是古墓麗影,阿湯哥、零零七加在一起,估計也撐不過一個禮拜。
在殺手的世界中,只講究結果不講過程,大半以上的任務是用不著槍械的--留下的痕跡太大。
雖然大多數的警察都是混吃等死的廢物,但廢物彙聚到一定的程度,也會産生變異出來一些厲害到的家夥。
所以,頻繁使用槍械的,不是剛入行的菜鳥,就是已經精通槍械改造的大師級人物。這些人要麼無知,要麼無謂。
曹弘自己是意外死亡的鐘愛者,他執行任務之前喜歡調查目標的病歷,無論是心髒病、糖尿病還是簡單的胃病。他總有巧妙的辦法將其引發。
其結果就是,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會被認定為突發性疾病去世,引不起任何人的懷疑。
槍械自然也是用的,不過只限定在僱主特殊要求之下。
例如引發穿越時間之前的那一次。好在這一次不必顧忌那麼多,
不過無論是用什麼方法下手,歷時這麼長時間還沒有個結果的,也就只有追殺荊軻這一次了。
“目標終於停下來了哦!”
諸的聲音傳來,曹弘抬起頭看了看前面,道:“半盆子巴豆要三個小時才能發揮出來作用,這藥效也太慢了吧。看來歷史劇也不靠譜!”
諸嘿然:“能起效果你就慶幸吧,你當兩千多年時間的演變是白給的麼?”
曹弘也不跟他爭論,收好槍械,一震韁繩,提速追擊。
這場騎馬追賊的遊戲已經有三個多小時了。
剛出城的時候是一陣狂奔。曹弘一手拿著黑白書,一手拎著鞭子狠勁兒的抽馬屁股,才能面前跟上。
一個小時之後,曹弘就直接順著馬糞追了。
再一個小時,曹弘都不敢跑快了!他怕自己一使勁兒沖到兩人前頭,打草之前驚了蛇。這才有了開頭慢慢悠悠的那一段。
當然這只是他自己心裡的解釋,按照諸的說法,曹弘是在玩貓鼠遊戲。
他嘴上不承認,但心裡多少還是喜歡這種感覺的。一點點的逼近,殺機就在附近,仿若懸掛在別人頭頂上的利劍。讓他有一種莫名的快感。
現在目標停下來,不用說,他那兩匹馬肯定是跑死了!
或者說拉癱了更加準確。
目標失去了機動性,也就意味著開始行動的訊號打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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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無際的平原中心,兩人兩馬仿若沙盤中的兩粒芝麻,那樣的渺小,那樣的不起眼。
如果從空中往下看,都會産生人類多麼渺小的慷慨。
荊軻和屠狗者卻沒有這樣的感慨。他兩人都快要氣瘋了。
日行八百裡的駿馬剛跑出不到百裡你就給我躺下,搞笑呢吧!
“該死的畜生,給我站起來!”屠狗者暴怒,大腳使勁兒的踹著馬屁股,試圖將馬從地上打起來。
荊軻沒有說話,看了看一望無際的四周環境,面色愈加陰沉。
往常如果看到這樣的美景,少不得要高歌一曲,興致上來的時候,還要痛飲一番。然而現在,他卻無比的痛恨眼前的遼闊。
屠狗者踹了一會兒,蹲下來扒開馬眼睛看了看,搖頭道:“慶卿,這兩匹馬是真的不行了。我看我們還是另外找辦法吧!”
荊軻沉默了一會兒,轉身就走道:“我們繼續趕路,到下一個城池再作打算。”
屠狗者回頭看了兩匹馬一眼,可惜的搖搖頭,拎起包裹大步跟在荊軻後面。
荊軻是貴族出身,從小打到都是在學一些詩經禮儀,雖然家道中途也沒有放棄自己的傲氣。屠狗者根本就是個殺狗賣肉的,叫他抓狗看狗那是找對了人了,對於馬,他是一竅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