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書上看到過。
書上說,他後媽對他的所作所為,叫冷暴力。
比暴力更可怕,殺人於無形。
可他卻無處傾訴。
畢竟,他後媽從不打他、不罵他、也不虐待他。
外人見了,或許還會稱贊一句,這後媽寬宏大量。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冷暴力有多可怕。
所以他才喜歡他的小同桌。
他的小同桌和不熟悉的人不愛說話,但熟悉了之後,是個小話嘮。
兩個人熟悉了之後,他的小同桌什麼事都和他說。
在家裡,他後媽和兩個異母弟妹,誰都不理他,一句話都不和他說。
大院兒的小孩子們,和他兩個異母弟妹是一夥兒的,也不和他玩兒。
在班裡,他比同學們年紀小,個子矮,還是插班生,沒辦法融入他們。
直到他的小同桌轉到他班裡,他才有了夥伴。
他的小同桌是個小太陽,只有和他的小同桌在一起的時候,他才感覺自己不是孤單一人。
他喜歡他的小同桌,拿他的小同桌當弟弟。
下午快放學時,看到易馨齡打他的小同桌,他毫不猶豫就上去拉架。
只是,易馨齡比他們年齡大,個子高,身體壯,據說還學了五六年的跆拳道。
他雖然是男生,也沒能打過易馨齡,反而被易馨齡打了。
他能做的,就是把他的小同桌擋在身後,讓易馨齡打他。
他小同桌太小了,只有五歲而已,小胳膊小腿的,打壞了怎麼辦?
他年紀大,比較抗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