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事情為什麼會發展到這種地步。
她只是想要一個完完全全屬於她自己的家,不想撫養以前那個女人生的孩子而已,凌方舟怎麼能那麼狠心的對她?
她瞭解凌方舟。
她知道,這一次,凌越的決定不會再改變了。
離婚不離家。
看上去,她依然能和凌方舟一起養育他們的兒女,他們的兒女依然有一個完整的家。
可實際上,一切都不一樣了。
她和凌方舟領了離婚證,她就會成為凌方舟的前妻,以後凌方舟掙的每一分錢,和她都沒關繫了。
如果凌方舟死在她前面,凌方舟的遺產,她一毛錢都得不到。
凌方舟不死的時候,她將沒有資格再擁有和處置凌方舟的資產。
她將會變成徹頭徹尾的窮光蛋!
想到凌方舟一年幾百萬的收入,將與她再也沒有關系,她心如刀割,生不如死。
許久之後,她才搖搖晃晃站起身,一瘸一拐朝山下走去。
她得趕緊回去!
回去清理一下她手頭上的資產,能轉移的,全都轉移到她爸爸名下去。
她和凌方舟結婚這些年,攢下了不少資產。
那些,都是她和她一對兒女的,不能讓凌方舟分割去。
資產在她名下,以後都是她一對兒女的。
資產被凌方舟分割了,凌方舟一定會分給凌越那個野種。
她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