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恨那一對狗男女,等我做了鬼,我也不會放過他們,我會去找他們,我會拖著他們一起下地獄。
我落到如今這種境地,已經沒什麼好留戀的了。
你們都以為我在撒謊。
你們都覺得,我最愛的人,只有我自己,我是個虛偽、自私、惡毒的女人。
不是的。
你們錯了。
勝哥,我愛你,勝過這世間所有的一切。
當初,我送走我們的女兒,也不過是怕被你拋棄,失去你。
還有阿隨、阿仲、阿策,媽媽愛你們,勝過媽媽自己的生命。
可是,因為媽媽做錯了事,你們就懷疑我,誰也不肯相信我。
既然如此,我活著也沒什麼意思了,不如死了。
死了,明天就不用去民政局領離婚證。
我活著是原家的人,死了是原家的鬼。
勝哥,我不會和你離婚,我不會給年輕漂亮的小姑娘騰位置。
領了離婚證,等你百年之後,埋在你身邊的人就不是我了。
我不會允許那種事發生。
我為你生了三個兒子,我為你付出了最寶貴的青春,最後,我為你獻出了我的生命。
等你百年之後,躺在你身邊的人,只能是我。
只能是我,方佩芝!
方佩芝三個字之後,一片空白。
遺書上的內容,只有這麼多。
這是方佩芝留在時間的最後一段文字,或者說,是她最後的心裡話。
原父眼楮酸澀,強忍著,才沒流下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