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辰仰頭看著童朗,試圖讓自己的笑容自然些:“那就麻煩你了,我……想早點出去。我保證,我沒對她做任何事情,她……走得很安靜。”
安靜到,她都不知道自己與老太太的屍體到底共處了幾天。
童朗蹲下身,將頭擱在了方辰的膝蓋上,喃喃: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對不起,他不該不讓她進門。
對不起,他不該掛了她電話。
最害怕的那一瞬間,方辰沒有選擇打電話給警察,而是打給了童朗——可他沒接。
方辰抬手,揉了揉男人的發。
“你不還是來了麼,沒什麼好對不起的。”
雖然不是她叫來的,但好歹來了啊。
警察局的事情交給了律師和鈔票,方辰則終於被童朗帶回了家。
家裡早有人準備好了晚餐。可方辰吃不下東西,連水都不想喝。
她只想洗澡。
浴室裡,女人不停地搓洗著——有奇怪的味道沾在身上,怎麼都洗不掉。
泡了快兩個小時,方辰才換上剛送來的幹淨衣褲,出了浴室。
看著她面板上因為大力擦拭而産生的紅色刮痕,童朗握拳,將指甲嵌進了肉裡。
他真的該死。
“我想睡這裡。”方辰趴在男人的床上,將頭埋在被子裡,語氣試探。
“好。我讓人換個被套。”童朗轉身就要去吩咐幫傭。
“不要。”方辰拉住他的手,“換了我會睡不著的。”
自己的氣味……也許能助眠?
不是也許,是一定。
童朗的心皺成小小一團:方辰要的,一向都不多。只是他太吝嗇了而已。
“嗯,那你吃了藥先睡吧。我就在外邊,別怕。”
說完,男人出門前給她留了個小夜燈。
方辰點點頭,乖乖地鑽進了被子裡:她不困,但是累,躺著會舒服點。
童朗也不困,但也不累。
他只是覺得難受,自責,和後悔。
沒能護住方辰的圓滿。
他很後悔。
作者有話要說:
日更4000,法律系碼字,用虐發糖。
要開始同居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