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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間,樓對面一道一瞬即逝的反光映入眼簾,這讓我本能的將身子側了側,可當我急著想找一處掩體時,卻又自嘲的笑了。
我這麼個無名小卒,又有誰會在樓對面狙擊我呢?或者說我值得誰這樣去做?
這本就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兒,想想都覺得自己的神經過敏很好笑。
我要是沒猜錯的話,那反光應該是樓對面有人用望遠鏡一類的光學器材偷窺。而那個偷窺的人,應該就是一直跟蹤我的那個神經病。
想到那個神經病,我朝剛才反光的方向看了看,果然,看身形就是那個家夥!
此時對面那人似乎也知道自己被發現,正收拾著東西準備離開。
走就走吧,我沒有去追他,也沒必要去追,我只是有大喇喇的站回到窗前,然後對著他豎了個中指,罵了一句傻x!
罵完之後我還在心裡暗笑,估計這傻x應該會逃得更快了。
可接下來的事兒,卻讓我很意外。因為這人並沒有急著逃,反而是有樣學樣的也對著我豎了個中指,然後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像是等著我去找他。
我應該去找他嗎?思前想後,我決定還是算了!
這些天我都想開了,丫的就一個神經病+跟蹤狂,我抓住他也不能怎麼樣。
打他一頓?沒必要,也沒有用!因為以這貨一次次被發現還死皮賴臉跟蹤的尿性,我除非把他打死,不然這貨肯定還總跟著我。
打死他?別鬧,我沒有殺人許可證。
那麼抓住他報警行不行?
同樣沒什麼用!因為這貨雖然經常躲起來偷窺我,但他並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兒,抓住他交到警察哪裡,最後也就是批評教育一下,什麼問題也解決不了。
既然早已知道是如此結果,那我還勞心勞力的去找他做什麼?我又不是時間多的可以隨意浪費。
其實這個人對於我來說,真的並不是很重要。此時對於我來說最重要的是,我回來兩天了,卻連吳迪的面都沒見到。
聽其他人說,吳迪一週都沒來公司了,誰也不知道他到底去幹嘛了,人去哪了。只知道他扔給我們專案部三個投資專案,然後又交代等我回來直接按程式處理,便玩起了失蹤。
這很反常,3.5個億的投資專案,他居然全權交給我去處理,可他就是在信任我,也不至於連面都不漏吧?
今天上午,當我按程式派出人員去與合作方接洽後,我還給吳迪打過電話。
可這貨居然手機關機了,打他家裡電話也沒人接,打他老婆的手機,可同樣也是關機,
還有幾天就要給合作方撥款了,可我現在卻完全就聯系不上他,我也是服了他了,真特麼是甩手掌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