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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寶貝兒,我喝多了。

不論真相究竟是哪種情況,二人都覺得有趣極了。

加上季峰後面那一句,“穿著衣服的時候表現得越禁慾的人,往往脫了衣服以後就玩的越浪,明哥喜歡玩得野。”

二人相視而笑,一致決定讓莊明軒將人約出來,給他們長長眼。

“你倆看好了沒?”

莊明軒見這兩傻der的眼角都笑出了魚尾紋,忍不住砸砸嘴,催促了一下。

“看好了,明哥。”

兩人稍稍收斂起眼角的賤笑,將手機遞還給他。

“玫瑰花頭像的這個。”

說罷,特意起座,踮腳上前“貼心”地為他撥通了電話。

“喂,明哥好,我是沈嵐之。”

對面傳來溫柔的男低聲,聽聲音應該是個oega,二十歲出頭的模樣。

不知是不是因為外頭下著雨導致通話質量不佳的緣故,對方的聲音中似乎帶著一絲的顫動,小心翼翼地開口,說話的口氣像是一個深怕在公共場合講錯話的孩子。

其實,剛接通電話時,大家就察覺此人非同一般。

[我是沈嵐之。]

可以肯定的一點,他絕非莊明軒包養的小明星。

但是,他似乎對“莊銘軒並不知道自己是誰”的這件事情早已在心底有了預料,坦然淡定到張口便報出了自己的大名,以供他核實。

三人壓低了嗓音,朝著接電話的莊明軒一致豎起大拇指,不約而同的用眼神稱贊:嘖嘖,還是明哥調教有方。

莊明軒朝著帶頭的混小子季峰使了個犀利的眼神殺,隨之便將注意力轉移到通話人的身上。

“寶貝,我喝多了,你能過來接我一下嘛?”

雖是充滿磁聲的疑問句,可莊明軒的字裡行間中並沒有給他留有絲毫拒絕的餘地,此話出口後,還不忘乘勝追擊,接連給他發了個定位。

之所以喚他“寶貝”,並非是莊明軒刻意在嘔這三條單圍觀的身狗,而是他根本沒把“沈嵐之”這三個字記進腦子裡,換而言之,他並不關心電話那頭的人究竟是誰,對他來說,今晚翻誰的綠牌都一樣。

“好的,明哥,我這就來。”

莊明軒得意地沖著仨人挑了挑眉頭,在他講出此話之前,還不忘刻意炫耀般地點開擴音。

“開我的車回去,我車停酒吧門口呢。”

勾魂的桃眸略帶些許惡意地瞥了眼外頭來勢漸洶的暴雨,在三人目瞪口呆的傻樣下,他的唇角勾起一抹勢在必得的笑容。

電話那頭罕見地頓了半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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