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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紀、大禹治水 第十一章 九州【禹貢】

大禹召集州牧大會,共同定立了九州的基本綱領,大家光討論這九州的事情就已討論三天了。今日辰時未至,九州牧就準時來到議會大殿,帝禹見州牧們都到齊了,他就宣佈繼續開會。

等大臣們行完拜會大禮,帝禹便道:“各位賢臣,前兩天的議會我們已經將天下劃定為九個大州。往後各個大州的管理工作就由九州牧來完成了。以上我們已制定了各大州對國家上繳貢物的物資品種,下面我們再來討論一下各地百姓向國家繳納田役和谷稅的多少吧。”

此時,后稷站出來到:“禹帝,微臣有些不明白。您是說,如果我們的田地交給百姓們耕種,還要讓他們繳納一定的田稅和穀物嗎?這樣的事情聽起來有些新鮮?”

帝禹道:“后稷呀,你哪裡是不明白,你解釋的很清楚嘛,這叫作‘有償耕種’。是的,往後我們的土地要由國家統一管理。今後,凡是想種田的百姓,我們就按每戶人口的多少,來分配給他們可耕的土地。然後,咱們再按實際情況來讓他們納貢。此次,我們將定立九州所規定的上繳物種,再與這些納貢標準綜合執行,便稱之為【禹貢】。”

子契道:“那麼,這個標準要怎麼來制定呢?”

帝禹道:“這就要將百姓們所在的居住位置,按照地區不同的定位來劃置等級。這樣才能按一定標準比較合理的收納百姓的貢稅。”

伯益道:“啊,我懂了。這就是說,無論做什麼行業的人,都要按它所經營的產業,並按時向國家繳納它所生產的物品。鑑於百姓們種田的比較多,所以說,他們向國家繳納的產品便是以糧食為主,這也就是國家收取他們田稅和谷稅的原因了。”

帝禹道:“伯益說的很對嘛,大家也不妨說說,國家為什麼要向民眾徵收稅賦呢?”

皋陶道:“因為國家的土地是共有的,需要大家來維護。比如每逢天災人禍,國家的管理人員必須傾其最大能力將災害儘快消除,並將百姓受災的風險降到最低,這就是國家與百姓的關係。因為國家有國家的責任,百姓也就有百姓的責任,兩者之間是互補的。”

帝禹興奮地道:“我看大家是心有靈犀呀,我們這九州牧不愧為精英中的精英,考慮事情就是與眾不同。皋陶,你的觀點我贊同。”

商均道:“不過,我們要按怎樣的標準來向百姓們徵收稅賦呢?”

帝禹道:“這需要先將百姓們劃定好所屬地區的範圍呀。我提議,我們要以帝都和各大洲的牧府為中心來進行劃分。劃定的標準是:

(一)凡是靠近帝都或牧府五百里範圍內的民眾,皆為甸服。

(二)凡是距離甸服五百里範圍內的民眾,皆為侯服。

(三)凡是距離侯服五百里範圍內的民眾,皆為綏服。

(四)凡是距離綏服五百里範圍內的民眾,皆為要(音腰)服。

(五)凡是要服以外五百里,甚至更遠地區的民眾,皆為荒服。”

垂也道:“禹帝,看來這越接近都城的人群,他們的等級就越高啊,那麼他們納稅的等級數量是不是也越重啊?”

帝禹道:“垂,我也是這麼認為的。我還打算,我們就按這樣的標準來定位百姓的納稅多少。下面,大家就各抒己見,你們就按這樣的要求來討論這個問題吧。”

帝禹言畢,大家就開始滔滔不絕地發表個人的意見。經過一番激烈的討論,大家終於制定出了一個比較恰當的合理方案。帝禹權衡了一下,對此也比較滿意,他就讓龍來起草了一份檔案,最後再由龍來宣讀詔書。

龍道:“各位,大家經過熱烈的討論,終於研究出了比較穩妥的實施方案,此番御書檔案為【禹貢】。從現在開始,它將訂立到我們管理國家的章程之中。

下面我就將【禹貢】規定宣讀一下:

第一,凡是都城以外五百里之內區域的民眾,不論身份高低皆為甸服。甸服就是天子及居住在甸服之內的民眾,服田役、納谷稅的地區。但是,在五百里之內的繳稅標準也有所不同。它們的區別是:

1、甸服中凡是緊靠都城一百里之內的地區,要交納收割回來的整株莊稼;

2、甸服中凡是在一百里以外到二百里以內的地區,要交納穀物的禾穗;

3、甸服中凡是在二百里以外到三百里以內的地區,要交納穀粒;

4、甸服中凡是在三百里以外到四百里以內的地區,要交納粗米;

5、甸服中凡是在四百里以外到五百里以內的地區,要交納精米。

第二,凡是在甸服以外五百里之內地區的民眾,皆為侯服。侯服的所在地,便是天子觀察臣子的順逆情況,以及臣子是否服侍帝命的地區。

1、侯服中凡是靠近甸服一百里以內的地區,便是卿大夫的采邑。

2、侯服中凡是往外二百里以內的地區,皆為小的封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