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暖洋洋,陽光燦爛,氣候宜人,非常清爽舒適的一天。
文奇在鳶花房內花了半個鐘頭沐浴,清洗乾淨身軀,刮掉參差不齊的鬍鬚和亂糟糟的一頭黑色長髮,剃了個光頭,穿上了那套德魯伊修士標配的衣服,將儲物袋滴血後塞在腰間,一身利落的走出了房門。
文奇上身穿著一件鹿皮外套,下身是一件軟皮長褲,腳蹬羊皮靴,手持法杖,斜掛挎帶,從頭到腳沒有一絲金屬存在。
文奇將大部分戒指裡的東西轉移到了儲物袋裡,只留下武器和一些錢物。這個儲物袋比他戒指要大了一倍不止,和人類的儲物類戒指相比,儲物袋的空間有個特別作用,可以儲存活物。想來這是用自然之力開闢的空間,生機盎然,活物存放在裡面可以存活。
文奇之所以知曉這個作用,完全是那羊皮捲上寫明的。那羊皮卷看似不大,實際上資訊量極為豐富,從教規戒條到教派的日常禮儀,從橡樹小鎮的建築介紹到德魯伊修士的基礎修煉,內涵地圖、律條釋義、通訊等等各項功能無所不包,簡直是橡果林地的百科全書。而這羊皮卷有個特殊名字:林地法典。
文奇光草草閱讀一遍就花了足足三個小時,等他走出房門的時候已經是正午時分。
文奇溜達在橡樹小鎮上,找尋吃飯之地。雖然在他的挎帶皮袋中有著據林地法典介紹,吃一顆可以頂三天飯食的靈露丸,但文奇聞了聞卻只嗅到了一股草皮味道,於是他決定不能虧待自己的胃,索性按照地圖索引去街上的飯館弄些葷食。
文奇此刻的形象有些異類。他雖然穿戴標配的德魯伊修士衣著,但那顆璀璨亮眼的光頭令人無法不駐足觀賞,更不用說文奇本身作為這個鎮上唯一的人類的明顯異族樣貌了。
文奇渾然不覺自己成了大街上最閃亮的那顆星。他從容淡定的緩緩而行,興致盎然的觀賞著小鎮上的建築、花草和美麗的精靈。而小鎮上的居民三五成群,站在路邊指指點點,興致盎然的觀賞著沒有發須的奇特人類。
這一幕很快被有心人看到,並以極快的速度傳遞到了議事廳的長老那裡。
格雅長老正好輪轉到坐鎮議事廳。聽到文奇一人在逛街的訊息,格雅長老皺起眉頭,叫人去找迪魯·語風前來議事廳。
橡樹小鎮是有酒館的,唯一的酒館名叫“香草”。
當文奇推開酒館的門進來後,酒館裡的客人都驚呆了,喧囂的環境剎那間變得靜悄悄的。文奇不慌不忙的走到吧檯,對著目瞪口呆的老闆道:“來一杯……”
文奇撓了撓頭,四下環顧了一圈,繼續道:“你們這裡最烈的酒!另外有什麼吃的,介紹介紹?”
老闆是一個瘸了條腿的精靈。他聽後點點頭,調出一杯墨綠色的酒汁,遞給了文奇,接著道:“這裡只有烤榛果和土豆泥,客人你需要什麼?”
“沒有肉嗎?”
“肉?客人你是尊貴的德魯伊吧……”
“德魯伊又不是和尚!”
“和尚是什麼?”
“少廢話,到底有沒有肉?”
老闆用力搖搖頭,文奇失望的抿了口酒,連忙呸呸地吐出,嚷道:“這是這裡最烈的酒?”
“閣下,你若是喝不來不如換成龍鷹草汁酒,它可能沒那麼烈性。”老闆皺著眉說道。顯然他對於文奇粗魯的表現很不滿意。
文奇拍了拍腦門,指著面前的酒杯道:“這就是一杯果汁!”
這話頓時引起了酒客們的騷動。在他們看來,這個古怪的人類居然說香草酒館最烈的綠蘿花酒是果汁,這豈不是搗亂?
有幾個趁著酒勁的酒客大膽嚷道:“你說不烈?有本事拿出更烈的酒來!”
老闆也怒道:“閣下,你若是想喝酒便在這裡喝酒,若是想搗亂我會叫衛兵來的!”
文奇不屑地說道:“衛兵?昨天我還揍了一個衛兵隊長呢!一群井底之蛙,讓你們看看什麼是烈酒!”他說完,從儲物袋裡掏出一個水囊,將那杯墨綠色的綠蘿花酒直接倒掉,從水囊中小心翼翼地倒出半杯麥芽酒來。
文奇舉起酒杯,在鼻翼間晃了晃,深吸了一口,嘆道:“多麼美妙的味道!這才是真正的酒!”其實這水囊中的麥芽酒是他花了十個銅幣在彎角鎮上購買的最劣質酒。
眾酒客的目光都被文奇手中的酒杯吸引,那大膽的酒客不由脫口道:“真的比綠蘿花酒還烈?我不相信!”
文奇轉身一指那說話的酒客,道:“打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