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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 總督特赦

其中第十五節列明:假如有任何人在香港犯下任何刑事罪行,港督有權代表英皇,頒令赦免。

也就是說,港督的特赦權力可以赦免任何已經定罪的犯人,或者未經定罪的疑犯。

過去港督也會對某些特定的案件和犯人,在行政局或律政司建議下,頒佈特赦。

但像這一次大規模的特赦範圍物件,不說絕無僅有,而是在十年前的暴動事件。

港督同時又在宣告中稱,對於廉政公署在進行調查所採取的方式和程式,有人感到關注。

而這些方式和程式會被指稱為不適當及不合法的,為此成立兩個特別委員會監督。

一個由高登爵士擔任委員會主席,負責監督有關處理市民對警務人員投訴。

另一個簡悅強爵士擔任委員會,負責監督廉政公署處理對其屬員的投訴。

對於港督發然頒發的特赦令,很多人都感到意外,議論紛紜,各方反應不一。

普通人都認為港督此項決定,有助於平定警務人員不安情緒,對社會有利,是明智之舉。

但是,也有不少人士提出不同意見,認為這創下了「集體威脅」的不良先例。

而且港督的特赦令,頒佈在員佐級警務人員連序列動之後,令人有欺善怕惡的錯覺。

只不過港督的這道特赦令,有人歡喜有人愁。

從特赦條件上分析,就知道它並非是一時倉促完成,而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的。

從效果來看,明顯是有分化作用。

大部分參與行動的警員,是擔心被廉記翻舊賬,東窗事發,最後接受法律制裁。

既然現在總督特赦既往不咎,那麼他們現在已經爭取到了最好的結果,自然不想鬧事了。

那些已經被調查和定罪的人,自然是被排除在特赦之外,他們顯然是不甘心的。

但是他們只是一小撮人,無法再繼續裹挾大部分人共同進退,以此要挾威逼。

但不管怎麼說,隨著總督府發出的一紙宣告,事件已經開始有了重大轉折。

籠罩在頭上的密雲,慢慢散開。

“嘶,輕點,別那麼用力。”

“哼,誰讓你亂動了。”

.......

此刻在盧東傑的房間裡,傳出了一段讓人浮想聯翩的對話,聽到都臉紅。

趙婭之像個賢淑妻子那樣盡責,幫她的男人挑選合適的行頭,而且樂此不疲。

盧東傑也只能乖乖接受她的擺佈,像個木偶娃娃,身上衣服換完一件又一件。

他微微苦著臉,討好地看著她,“我又不是給人家做老襯,不用那麼麻煩了。”

趙婭之白他一眼,“不行,一定要我滿意為止,你有意見?”

盧東傑只有無條件服從了,誰讓昨晚他犯下了「你身上有她的香味」的罪名。

早上九點,他終於可以出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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