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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法律,真的能夠懲治所有惡人嗎?
又或者說,法律,真的能夠讓所有罪惡都得到應有的判決,將正義歸還受害者嗎?
還在警校的時候沈藏澤就知道,法律從來都不完美,時代與觀念一直在改變,制定法律的人也一直在不斷修正法律條例。
現有的法律體系,其實構建在無數受害者以及受害者親屬的血淚之上,並且,即使科學技術一直在發展進步,也依然有犯罪者利用各種手段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警察能做的,是盡全力抓捕犯罪者,盡可能找出能將犯人定罪的證據。
公安局,檢察院以及法院分別負責執法、司法與監督,以法維護社會法制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也因此,一切都講求證據,有證據才能依法進行裁決。
證據,避免冤案。
只有分析與懷疑,不能將人送去檢察院更無法將人送上法庭。
安善還在屍檢臺旁站著,他接下來還要去幫忙做傷情鑒定,其實並沒有太多時間跟沈藏澤討論案子,更何況他是法醫,是站在屍檢臺旁透過解剖死者,將死者生前經歷過的大小傷害及生活狀態告知查案的同僚,以從死者身上找出證據的方式來替死者說話,也就是說,沒有屍體,他什麼都做不了。
法醫只是查案的一部分,並不是全知全能的神,更無法憑空變出警察們需要的證據。
輕嘆一聲,安善說道:“沈隊,我知道在經過分析後,你跟霜柏都懷疑盧志洲殺害了自己的兩任妻子,但,容我站在客觀的角度說一句,在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盧志洲殺過人的情況下,且不論他是不是藍鬍子,哪怕是針對本案,目前在法律上,盧志洲依然是清白的。”
“安法醫是不信我跟林教授?”沈藏澤說完便搖頭苦笑,“我知道你想提醒我什麼,也知道單憑我刑警的直覺證明不了盧志洲有罪。”
他當然知道,沒有證據就不能輕易認定一個人有罪,之所以到現在還沒有把盧志洲“請”來局裡接受調查,也是因為他們目前還沒有充分有力的證據,僅僅依靠方惠君和盧志洲之前接受問話時露出的一點破綻,別說是證據鏈了,根本連有效的證據都談不上。
可一個人犯了罪,真的能連一點證據都不留下嗎?
“你誤會了。”安善斟酌了一下,道:“現階段,我作為法醫很難再給予更多的幫助。相信沈隊也清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了,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任何人都是無罪的,並且,根據疑罪從無原則,如果公訴人不能提出確實充分的證據證實被告人犯下的罪行,在庭審以及補充性調查的過程中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實,那麼法庭最終也只能判定被告人無罪。可無罪推定是對人權的維護,並不意味要放過罪犯。公安既然是至關重要的第一線,無論再難,公安也要竭力找出能充分有力能證明犯罪者罪行的證據,將法律的手銬牢牢拷在犯罪者的手上,把證據和犯罪者一起交給檢察院。”
慘白的光打在已經沒有屍體的屍檢臺上,解剖室內淨化系統的運作聲在靜默中聽起來比平常更加清晰,然或許是心理作用的關系,無論是否在進行屍檢,屍檢臺上和推床上是否放置著屍體,解剖室始終給人一種透徹寒心的陰冷。
沈藏澤看著燈光下一身解剖服戴著帽子和口罩的安善,高瘦且四肢修長跟壯或是胖都沒有半點關系,以年紀上來說也還很年輕,因為法醫這份特殊職業的關系,安善身上似乎總縈繞著散不去的令人不安的氣味,就連安善自己都說是死亡的氣息也是死亡的代表。
除屍檢外,安善總是秉持不對案子調查發表個人主觀看法不跟他們進行深入案情探討的原則,堅持法醫只需要做好法醫的本職,而調查和抓捕犯人終歸是刑警的責任,並且,案子應該怎麼查,誰是嫌犯,也是刑警而非法醫去判斷決定的。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安法醫如此熱血的發言。”沈藏澤低頭摸摸鼻子,多少有些意外:“是因為林教授加入刑偵的關系麼?”
“跟霜柏無關,我只是跟沈隊合作辦案了這麼些年,知道沈隊絕不會輕易放棄,也相信沈隊一定能找到證據將盧志洲送檢。畢竟,沈隊可是敢扣著嫌犯不放,只要犯罪就必然會留下罪證的支隊大隊長。”安善邊說邊開始著手清洗屍檢臺,在嘩嘩的沖洗聲中,他輕聲道:“之前就想跟沈隊說,霜柏現在除了我,可能也沒有其他朋友,雙親又都已經不在世,要是可以的話,我還是希望沈隊在跟霜柏合作之餘,能試著跟霜柏也交個朋友。雖然都說職場同事做不了朋友,但這裡是刑偵支隊,跟外面還是不一樣的吧。”
雨越下越大,徹底天黑後,停車場裡僅有的一輛亮著車燈的車顯得格外顯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