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過一天逍遙一天。
“爹。”
沈爹回過神來,招呼小女兒過來,順手捏了捏她臉頰。
“最近吃什麼了?”
這是長肉了。
小女兒才十四歲,正是承歡膝下的好年紀。
梅梅這個年紀的時候,也是乖巧又可愛,給他磨墨、聽他講書。
後面大了,就沒這麼可愛了。
“去迦南寺吃他們家的齋菜了。”
誰說吃素不長肉的,炒飯一樣長肉。
如果是一篇什麼權謀文,她應該活不過三章。
一般主角偷聽到類似重要資訊,必然要透過蛛絲馬跡暗中尋找答案。
中間一定會有反複和坎坷,但在主角光環之下,最後一定能夠查清楚背後真正的主謀和內情。
“請叫我沈福爾摩斯南薔。”
結果她倒好,知道這事第二天就跟自己男朋友說了。
男友還是事件受害人。
沒過兩天,她又直接跑來問自己爹了。
“我真是看熱鬧不怕事兒大。”
凡事主打一個真誠,一點心眼子都沒有。
我不是藕,我是塊土豆子。
“爹,那天我給你送東西,聽到你說話了,李家的事是你讓人做的?”
沈爹不愧是見慣了大風大浪的人,直接被女兒當頭這麼問,他面上波瀾不驚,彷彿女兒只是問她今天晚上想吃什麼。
他只是微微挑眉,掃了一眼小女兒。
“這事都過去好幾天了吧。”
“是。”
“你為什麼今天想起來問我了?”
“因為我想不明白,阿孃不是跟李夫人關系挺好的嘛,那裡為什麼要殺人家兒子?”
沈爹反問:“這事你有和別人說?”
“怎麼可能。”她信誓旦旦,“我又不傻。”
嗯,那個、其實我跟受害人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