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風,古詩文裡的一見鍾情,我向來不信,可自從見到你,我知道我錯了。
——晴小林最近的心情有些煩躁
“知道您不缺這點錢,您就當這是我的尊嚴,很貴重的,收了吧!”
親兄弟還明算賬呢!何況他們還只是普通朋友,涉及到原則性的問題,林曉風絕對不會退讓半步。
看到她堅定的神色,某一個瞬間讓她又想起那張臉龐,一樣的堅韌倔強。
林天無奈點點頭,輕觸螢幕,收下了轉賬。
“你們現在想去哪裡逛?”
“我去買衣服,”
“我陪我姐買衣服!”林敬一副乖弟弟的模樣,林天有些忍俊不禁,笑著說道:
“好你個林敬,吃裡扒外!怎麼沒見你陪我買東西?”
“哼!跟著我林姐,還有個姐夫疼我,跟著你?等你啥時候給我找一個嬸嬸再說吧!”
林天的臉瞬間凝固,笑容僵著,有些哭笑不得,空氣顯而易見的尷尬。林敬才突然反應過來,自己貌似說錯了話,立馬慫了,低著個頭不敢說話。
“咳咳,我有點渴,去買喝的,林敬跟我去吧!”林曉風實在受不了這詭異的氣氛,試圖打破僵局。
林敬秒懂,點點頭跟上,轉頭又問道:“叔,你喝什麼?”
“我先回公司,一會回去時候給我打電話,我送你們回去,”
撂下這句話,林天轉身離開,做工精細的西裝衣襬在空中畫了個圈,鋥亮的皮鞋發出噔噔的響聲,又清冽又沉重。
“你...叔好像真生氣了......”
就是說他單身,也不至於生這麼大的氣吧!林曉風不太理解,略帶同情地看向林敬,只見他哭喪著臉,就差沒哭出來。
“完了...姐,我不小心掀了我叔的舊傷疤......”想起剛剛那張黑成鍋底的臉,林敬慌的一批。
“啊?”
“我也不是很清楚,聽我媽說,他繼任總裁之前,談過一個女朋友,不知道最後為什麼分了,從那之後叔就離開了b市,再也沒回去,”
沒人知道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只知道林天接了一個女生的電話,出去後再回來就魂不守舍,第二天收拾東西,買了去美國的機票,一走就是十年。
林敬至今還記得,林天離開時的時候,背影無比的決絕,沒有一絲留戀。
“不要想不開心的,走,姐請你吃冰淇淋!”
~
林天回到公司,眉宇之間的鬱氣沒有消散,反而愈加濃烈。助理倒了一杯水後就趕緊溜了出去,大氣都不敢喘,一向淡定的林總臉色這麼差,她還是第一次見。
林天坐在沙發上,望著窗外延綿不絕的高樓大廈,那個模糊的人臉再次進入腦海。十年前,那張倔強的臉,沒有任何預兆地對他說:
“我們分手吧!”
這句話成為他的一個夢魘,每當深夜時,就會像剜心的刀子,一點一點的扎進心裡,直到穿透心房,利刃抽身時,從門中驚醒。
十年!他用了整整十年都沒有辦法忘掉她,那記憶像刻在骨髓上,隨著時間越加深刻。
房間沒有開燈,卻越來越暗,抬頭一看原本明媚的天空烏雲密佈,霎那間下起了瓢潑大雨,下面的人慌慌張張的跑路。
天氣多變,喜怒無常,跟她一樣。
記得當時問她,為什麼?他不夠愛他嗎?
那個人鬼馬精靈的一笑,“不愛了就是不愛了,”離開的背影歡脫瀟灑。
他只當她是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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