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帶著這些年賺的錢,和公司內部的幾個技術不錯的技術人才。
受之前朋友邀請,帶著錢和人,正式的加入到了朋友的創業團隊中。
到了沒多久,楊昕染也跟著他追了過去。
應聘他所在的公司。
做著挺累,專業也不對口的工作。
關心著他的身體,照顧著他的情緒。
他沒拒絕。她就肆無忌憚的表達著自己的好感。
逐漸的,身邊的人都覺得她是自己女朋友。
楊昕染再次告白的時候,陸讓就答應了她的告白。
兩個人正式在一起。
在一起並沒有多久,楊昕染卻提出了分手。
他不解,他還有點委屈。
詢問原因,楊昕染說:“是我太貪心了吧。”
“我之前喜歡你,我覺得看見你我就開心,對你好,表達愛意我做這些心甘情願甘之如飴。”
“但是你決定做我男朋友後。做為男朋友身份,我忍不住想要得到更多。”
“沒戀愛前,我給你發訊息你不回我,我覺得你憑什麼要回我,我又不是你什麼人。”
“戀愛後,我發訊息你遲遲不回我,我會覺得作為我男朋友,你憑什麼不回我訊息。”
“你不是我男朋友的時候,你不知道我生日,不知道我喜歡吃什麼,喜歡的明星,我的愛好,我都統統能接受。”
“是我男朋友後,忘記我的生日,我對你說過我怕的東西,喜歡的東西,你記住了又好像完全不上心。更沒有辦法給與我足夠的關心。這些我接受不了。”
“我預想中理想中的男朋友,應該如我自己喜歡你一樣,能熱烈而勇敢的愛我。我們得彼此相愛的。而你的表現,明顯是不夠喜歡我。”
“和你在一起,我感覺不到被愛。”
“偏偏情緒還受你影響,我不喜歡這樣的自己。”
“所以分手吧。”楊昕染和陸讓說完,也沒企圖從路讓這裡得到什麼他改變,或者承諾。
陸讓挽回,說自己會努力改變的話也被她制止了。
她和陸讓說完,便很果斷的辭職,搬家。
離開這座城市,回京都。
一如她來的時候那麼果斷。
一時間陸讓自我懷疑,自己是不是不適合戀愛,只適合一個人。
然後他們的遊戲上線。
廣受好評。
收到大公司的大筆投資意向。
準備分享成果的時候,發現自己被好朋友擺了一道。
合同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