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的時候,溫婉第一百次求宋辭幫她送情書。
溫婉暗戀隔壁班一個男生很久了。
男生叫任思凱,是弘德高中排名第二帥的校草,身高一米八二,長相酷似某個韓國男星,在校籃球隊擔任小前鋒,籃球場上的英姿把溫婉『迷』得五『迷』三道,之後她便義無返顧的踏上了暗戀男神的道路。
溫婉開始刻苦鑽研籃球知識,去應徵拉拉隊員,因為身材問題被拒絕之後毅然開始減肥和豐胸,每天只吃蘋果和木瓜,甚至還堅持到『操』場跑步,一跑就是半個小時。
宋辭被她這種不屈不撓的意志感動了,但還是斷然拒絕了她。
男的給男的遞情書,太奇怪了。
溫婉已經軟磨硬泡一整天了,從他早上到學校開始一直唸叨到放學,上課的時候還一直給他寫紙條,嚴重影響了他的聽課質量。
宋辭擔心她會一直糾纏下去,終於在她第一百次開口時答應了她。
溫婉歡呼一聲,從書桌裡掏出一個粉紅『色』的信封,十分珍而重之的交到宋辭手裡,說:“我把這個光榮而艱鉅的任務交給你,請你一定要圓滿的完成它。”
宋辭把信封裝進校服口袋裡,說:“首先,請你告訴我,我到底要把這封信交給誰,我並不知道那個任思凱長什麼樣子。”
溫婉背起書包,笑著說:“走,我帶你去找他。”
溫婉帶著宋辭來到了籃球場,撥開場邊圍觀的人牆,指著場上的一個高大男孩說:“那個穿24號球衣的就是任思凱,長得帥吧?”
宋辭有輕微的近視,根本看不清,但還是說:“挺帥的。”
溫婉壓低聲音說:“他們每天放學的時候都會打半個小時球,等一會兒散場的時候你就去把信交給他。”
“好。”
宋辭並不喜歡像籃球這種有激烈肢體接觸的運動,但還是耐著『性』子看了二十分鐘。
“結束了結束了!”溫婉激動地說:“宋辭,快去!”
宋辭點點頭,穿過四散的人流,向著24號走去。
片刻之後,他在離任思凱三步遠的地方站定,說:“你好。”
任思凱正蹲在地上收拾揹包,聞言,抬頭看過來。
宋辭總算看清了他的臉。
是挺帥的,但和李焲比還差了一截。
不過,他的臉看起來有點兒熟悉,好像在哪兒見過似的。
“你在和我說話?”任思凱站起來,把揹包挎到肩上。
“對。”宋辭把口袋裡的粉紅信封掏出來,遞給任思凱,“拿著。”
任思凱伸手接過來,不等他說什麼,宋辭已經轉身走了。
見宋辭朝自己走過來,溫婉落荒而逃,跑到教學樓的角落裡藏起來。
宋辭很快走過來,不解的問:“你跑什麼?”
溫婉從角落裡走出來,咳嗽一聲,說:“我現在還不能暴『露』。他說什麼了嗎?”
宋辭搖頭,“沒有,估計明天會給你回覆吧。”
溫婉捂著心臟的位置,說:“我緊張得快要大小便失禁了。”
宋辭莞爾一笑,說:“走吧。”
兩個人一起走到校門口,因為方向不同,宋辭正要和溫婉說再見,就聽到她壓低聲音但語氣激動的說:“快看!那個人!真的長得好帥啊!og!我要被帥暈過去了啊啊啊!他旁邊那輛車也好酷炫,我在電視中見過,好像是叫勞斯萊斯。有生之年,我終於見到活的高富帥了啊啊啊!”
宋辭抬眼看過去,就看到了一張熟悉的臉。
是秦頌。
他來這兒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