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銘知道這幾頭豬不可能完全留下來,畢竟沒有遮掩,一路上肯定有人看見嘍,但是他也不可能都帶回去啊,小初妹妹還要吃呢,“嬸子,我只帶那隻大的回村兒,3只小的給你們村兒,就說是我和小初妹妹一起打的。”本來就是小初妹妹發現的,咋能不讓人記住她的好呢。
雲媽知道邵銘的意思,也是兩個孩子投緣,才認識幾天啊,關係就那麼好了,邵銘更是處處為她家閨女著想,可不能讓他總是吃虧,她猶豫了一下,說,“你留下兩個小的吧。聽嬸子的話,快家去吧。”
原來他們已經到了小橋邊,雲初見邵銘就要回家,馬上叮囑他:“你一會兒來家裡吃飯,我有事要說。你來得及嗎?”現在已經兩點了,分完野豬怎麼也要3點之後了啊。
“沒事兒,來得及。我去去就會。”小初妹妹難道要說出來了?!不行,我要快點回來。
邵銘離開後,雲媽便喊人將野豬抗到了打麥場那兒,那裡已經站滿了人,沒辦法,農村不比城裡,還有點兒豬肉供應,他們都是過年的時候才有肉吃,大家肚子裡都缺油水,不管大人還是孩子都饞肉啊。
凜大爺雖然想讓隊員們吃上肉,但是他不是肉的主人啊,於是,他問雲媽:“小晨他媽,這兩隻小野豬你準備怎麼辦?”
“大隊長,這兩隻野豬還小,也頂不了一頭官豬,我看還是殺了分肉吃吧。”雲媽把自己的打算說了出來。
凜大爺很是高興,覺得雲媽這事兒辦的漂亮,這是變相的給村裡吃肉啊,“那行,一會稱重後,我給你記賬上。雜碎下腳料啥的就不給你算了,大夥兒直接做大鍋菜吃。”
等殺完了野豬,村民們拿著盛肉的傢什排起了長隊,這兩頭小野豬淨重170斤,平均分配,一人3兩,可是輪到雲家的時候,卻給了一塊足足有10斤的肉。
“你家的野豬,你多拿點兒,畢竟村裡沒法給你肉票,你家就當吃點虧吧。按照副業收購站的價格,我該給你119斤糧食,你得空就來拿啊。”凜大爺趁機跟雲媽說了肉的事情。
“好的,我知道了,湊空去拿。”
分完肉,雲初就跟著兩個哥哥回家了,雲媽留在了那裡幫忙做大鍋菜。
話分兩頭,卻說邵銘扛著野豬過了橋,路過他家地頭的時候,他向地裡喊了一聲,“爸爸!”
邵爸邵長義聽見兒子的喊聲,連忙應道:“阿銘,咋啦?”
“爸爸,你來大麥場,有事兒。”這就是邵銘想到的快速回去的方法,甩鍋給邵爸。
“長孝大爺,這是我剛打的兩頭野豬,我教給我爸處理了。”說完,邵銘就準備原路返回了。
邵爸見狀很是無奈,“你又不在家吃啦?”
“我和小初妹妹有事兒商量。”
“這是咋回事?”大隊長邵長孝見邵銘跑掉了,一頭霧水的問道。
“阿銘這兩天喜歡找河對岸的雲湖家的閨女玩,恨不得連家都不回了。”
“夏花她三叔子?每回夏花回家的時候,都會把她那個侄女誇一遍,她不是才6歲啊。”
“是啊,就是那家,你給我說說她家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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