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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尹老闆

湯恩樂再三叮嚀,聲音大的整個辦公區都聽見了。

尹老闆好像挺著急的,韓芯不敢怠慢,拎起電腦包,丁零咣啷的沖出了辦公室。剛坐上計程車,湯恩樂的微信就跟過來了:“穩著點!”

韓芯趕緊深吸一口氣,整理一下儀容,衣服,努力讓自己看起來氣質成熟。

尹老闆約在漫咖啡,韓芯趕到以後,稍稍有點猶豫——這裡談事會不會保密性不太好?

尹老闆開門見山:“請韓律師來,是想問問我們公司那個章程的事兒。”

韓芯左右看看:“這裡談——方便麼?”

尹老闆苦笑:“現在我那辦公室,還不如這裡。”

想想昨天的遭遇,韓芯同情的點了點頭:“您的公司章程怎麼了?”

話題繼續下去。原來,當初三個人創業的時候都是好朋友,雖然出資比例不同,卻約好享有相同的權益。如何保障這一點的實現呢?

他們就在公司章程裡,在股權轉讓部分,除公司法規定的標準文字之外,又增加了一條:“股權轉讓除上述約定之外,還需同時取得三位創始股東的共同的書面同意創始股東定義參見“定義”)。不同意的股東無必須購買的義務。”

尹老闆說:“之前是我一個人想轉讓股權,現在變成我們三個都要轉讓股權。可是呢,說實話,他們說的那個買家我是不同意的。我真心希望鮮來鮮去能夠繼續獨立的經營下去。畢竟我們還有一大批信任我們的分銷商,一大批老員工,以及合作很久的供貨商。就這麼被人吞掉了,我不甘心。”

韓芯默默的聽著,隱隱約約猜出這個買家是誰了。

只是如果尹老闆不同意,他的否決産生的後果就是自己買下另外兩位手裡的股份,這恰恰是尹老闆自己不願意做的。既不願意買,又不想讓人家賣,他當然得依據這一條。但是這一條本身問題很多啊!

想來當初寫章程的時候,三人也就是拿了個版本抄了一下,然後商量著有啥要求,直接填空寫上去了。

尹老闆嘆了口氣:“我是想借著這一條不讓他們賣,或者另擇買家。但是他們現在找來了律師要,說這一條無效。要麼我就以相同的價格買下他們的股權,要麼他們就要透過訴訟確認我這一條無效,不能阻止他們轉讓股權。”

韓芯點點頭:“他們是不是說這一條實際上阻礙了股權的自由流轉?”

尹老闆略微有點吃驚:“對,就是這麼說的。您也知道?那就是這一條的確有問題了?”

韓芯微微點頭。她心裡想的是,尹老闆您也可以引進其他資本啊,比如蕭壑——嗯,可能是蕭壑錢不夠吧。

如果財大氣粗的果蔬先生真的有心拿下南城的市場,並不介意價格的話,蕭壑真的很難做到。

尹老闆說:“其實對方給的價格的確不錯,我要是為了我自己也就算了。可是他們在一般的營收費用上,還要再加30的平臺費。”尹老闆嘆了口氣,“我做這個主要是聯合大家一起要個便宜的菜價,但是他們不是。他們的目的是要把這些個體的分銷商擠出市場,給他們自己的超市和銷售渠道讓出空間。”

“這就意味著,像蕭壑那樣的企業最後要麼解散,要麼就被他們吃掉。”

尹老闆點了點頭:“我自己最早就是個賣菜的,我也不想臨走前給大家留下這麼個結局。”

說完重重的嘆了口氣、

韓芯說:“尹老闆,您現在希望呢?”

“我就想問問你,首先我這章程能不能用?其次,如果不能用,法律上我還能做啥?”

韓芯說:“如果對方律師來找您,我們可以作為您的委託代理人去參加談判,這樣您就不至於因為法律方面的缺失失去談判的機會。至於法律上的救濟方法,我想還得根據更多地細節才能判斷。”

“可以啊!”尹老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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