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事情已經解決了呀。
方寧眨了眨眼,心想總不能找高中生兩次麻煩吧。
可是,該怎麼和秦韞之說啊。
方寧撓了撓額頭。
“嗯?”秦韞之換好鞋,見方寧沒有回答,感到奇怪。
他來到方寧身邊,問道:“怎麼了?”
“我、我已經找過他了。”想了想,方寧決定還是告訴秦韞之。
他抿了下唇,表情有些不自然:“就剛剛,我在樓下碰著他了。”
“他今天沒有牽狗。”方寧是個聰明又不會撒謊的小貓,挑挑揀揀一些能說的實話告訴秦韞之,盡量不刺激他:“我就跟他講道理了。”
“然後他就跟我道了歉。”
方寧說:“我現在已經原諒他了。”
“這樣嗎?”秦韞之摸了摸方寧的腦袋。
“嗯嗯嗯。”發現秦韞之沒有理解他說的小巧思,方寧又強調:“他今天沒有牽狗,應該是剛放學回來。”
這句話翻譯過來的意思就是,沒有牽狗,所以我不怕他。
為自己敢上前找高中生理論增加了可信度。
秦韞之聽懂了,笑了聲,誇贊:“真棒。”
實際上,秦韞之比誰都清楚,就算高中生沒有牽狗,方寧也不一定敢上前和對方理論。
因為方寧能欺負的物件,最多就只有小學生而已。
超過六年級的他都有點搞不定,更別提高中生了。
是誰幫了他,又是怎麼幫的他,秦韞之大概心底有數。
壓下心底升起的異樣感覺,他順勢撚了下方寧腦袋上的幾根白色狗毛,問道:“吃過飯沒有?”
話題轉變得好快,方寧搖頭。
“那今天出去吃吧。”秦韞之隔著衣服摸了摸方寧的肚皮:“想吃什麼?”
咦?
竟然出去吃嗎?
方寧想了想:“烤魚可以嗎?我想吃豆花烤魚。”
“好。”秦韞之側頭,親了一下方寧的額頭。
但是有什麼關系。
反正方寧每天都會回家。
“那走吧。”秦韞之說。
翌日。
今天是方寧第一天上班。
這是個很值得紀唸的日子,起碼在秦韞之看來是這樣。